本署以任務編組成立為民服務中心,於法庭大廈一樓設立「單一服務窗口」,選派績優人員辦理收文、收狀、訴訟輔導,受理民眾聲(申)請事項、重大犯罪被害人申訴等業務。以下表列為為民服務中心各項申辦事項辦理程序。 為民服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