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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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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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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頭條

義務役士官洪仲丘原預定於102年7月6日退伍,卻在7月4日死亡,由於死者生前疑似遭欺凌、虐待或其他軍事醜聞而引發社會輿論關注。國防部於102年7月15日公布的行政調查報告「陸軍六軍團湖口裝甲五四二旅洪仲丘下士禁閉室悔過期間死亡案」,指陸軍第六軍團及裝甲五四二旅、機步二六九旅都有違失,禁閉程序出現瑕疵。

洪仲丘於102年6月底退伍前夕,因攜帶具備拍照功能之行動電話和MP3隨身碟進入軍營,被指控違反軍隊資訊安全保密規定,甚至有與衛哨人員發生爭執等情形。洪仲丘懲處案經士官獎懲評議委員會(士評會),函送桃園縣楊梅市(今桃園市楊梅區)機步二六九旅高山頂營區,實施禁閉室「悔過」處分。7月3日在室外溫度達紅旗警戒,洪員體重98公斤、身高體重指數過高情況下,禁閉單位仍執行操練,造成洪員中暑、熱衰竭,引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而死。

此案涉及軍中人權,及軍事檢察署是否具專屬管轄權等新聞議題,引起臺灣社會高度關注,並促成「公民1985行動聯盟」的「公民教召運動」、「八月雪運動」等兩次抗議活動(合稱白衫軍運動),要求軍隊社會化,最後促成軍事審判法於三日內草率完成修法,在承平(非經總統宣戰)時期,將軍人審判從軍法體系之軍事法院部分移至司法體系之普通法院。

軍事檢察署偵結洪仲丘案後,將外界指涉禁閉室錄影資料遭湮滅部分移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由於洪仲丘家屬已選定當年8月4日舉辦告別式,桃園地檢署乃全力偵辦,力求於告別式前得以偵結本案。同年8月2日桃園地檢署針對「關鍵影帶湮滅證據」部分宣告偵結,認定是設備老舊、插座掉落導致黑畫面,並無人為滅證,無人遭起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戴文亮在記者會中表示,4度勘查2部主機,共過濾1,872個檔案,3,840小時影片,當場還公布洪仲丘生前操練影片,影片中可以看到洪體力漸漸不支,最後身影是被擔架抬出急救。戴襄閱主任檢察官並詳細說明9號錄影監視器影像消失,是因為電力問題中斷,當時8號、10號、12號等鏡頭仍可以看到洪仲丘的身影,證明沒人蓄意破壞。

由於本案為社會高度矚目,為協助桃園地檢署得以順利偵結,102年7月21日由當時本署陳守煌檢察長指示本署郭文東襄閱主任檢察官率同陳傳宗兼書記官長與桃園地檢署承辦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共同至楊梅高山頂陸軍二六九旅禁閉室,督導履勘現場,並帶回相關證物等工作,並慰勉偵辦同仁,在通力合作下使本案得以在不到二週之時間順利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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