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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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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慧珍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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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古慧珍

古慧珍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一)派任至臺灣高等檢察署前:100年偵辦和信醫院醫師黃○傑至大陸地區殺二奶案件,成功開啟兩岸司法互助之新模式。100年5月間偵辦金果王公司製造之果汁摻有塑化劑案件,獲頒行政院三等功績獎章。103年指揮調查局及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泰貪瀆案件,該案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確定。106年至108年借調法務部檢察司辦事期間,承辦選舉查察、打擊民生犯罪、國土保育、醫療糾紛、偽劣藥、原住民及死刑政策與執行等業務。
(二)派任至臺灣高等檢察署後:109年1月起接辦臺高檢署科技偵查中心業務,協助規劃、督導及完成下列事項:(1)本署新世代反毒策略對外聯繫窗口:負責本署與新世代反毒策略有關政策研擬、開會協調等事宜,為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報告人及本署與行政院、法務部、其他部會聯繫窗口。協助完成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110-113年)制訂,並於109年12月經行政院核定函頒。(2)與檢察機關、各緝毒系統間及國際對外之協調整合之聯繫窗口:建立『重大毒品案件情資整合及協調處理機制』,經法務部110年3月經核定,有助於國內、國外緝毒聯繫,並加強緝毒單位資源整合。(3)建議並協助法務部完成110年3月16日修訂之『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鼓勵查緝新興毒品查緝,並同時強化國內、外情資整合及國際緝毒之合作。(4)毒品、詐欺資料庫轉型及跨機關資料介接,建立「科技偵查輔助平台(Assistant Investigation Tech Platform,AITP )」包含地理圖資軌跡追蹤、人脈關聯網絡、犯罪剖繪(入出境、航班交叉比對)、重大毒品案件檢索、金流分析模組(含I2視覺化軟體運用)及關注名單自動推播等六大功能性分析應用,目前經法務部函准進行封閉型測試中。
(三) 曾獲獎或受表揚紀錄:101年1月19日獲行政院院長公開表揚「執行行政院100年度打擊不法塑化食品事件專案」有功人士,再於102年1月獲頒行政院三等功績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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