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

葉凱華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3
  • 資料點閱次數:418

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職稱:二等書記官

姓名:葉凱華

葉凱華

優良事蹟簡介:
(一) 葉書記官109年2月28日自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調至本署服務,時值總務科出納人員奉令調至紀錄科辦事,以無出納概念臨時受命,承接出納管理業務,合先敘明。
(二) 然出納管理業務範圍,有薪資、年終、考績獎金發放;押標金、保證金等收付及解繳;賠償金、罰金收納及解繳;刑事保證金之收取、存管、發還;經費結餘款收回;輔助購置住宅貸款、急難貸款、公教存款;子女教育、婚喪生育、在職進修補助費等之相關人事費用及公保等保費支付和員工及非員工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製作及申報等業務。
(三) 承上,出納管理業務繁而雜、多而微,環節相扣,需謹慎細心辦理,又該業務與同仁權利相關,係服務同仁第一線,亦需常常回詢同仁出納問題,葉書記官均能不紊有條,溫性和雅,從容不迫,完成出納管理業務。
(四) 另公務繁忙,公餘進修,充實專業,110年度通過薦任升官等考試。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