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91 勞動部令:修正「補助行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仲裁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及第7點附件1、第11點附件2、附件3,名稱並修正為「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辦理勞資爭議仲裁實施要點」,除第4點自114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 92 經濟部令:修正「石油煉製業輸入石油供作製造石化原料進料退費申請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93 修正「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小額採購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94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 95 修正「桃園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原則」第三點附表三。
- 96 修正「臺中市政府經管產業園區服務中心部分區域出租及標租要點」第三點、第五點及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97 修正「臺南市國民中小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一條、第三條
- 98 訂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 99 修正「經濟部工廠管理輔導會報設置要點」部分規定、「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設置要點」、「經濟部台日產業合作推動小組設置要點」、「經濟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00 修正「經濟部工廠管理輔導會報設置要點」部分規定、「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設置要點」、「經濟部台日產業合作推動小組設置要點」、「經濟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設置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101 勞動部令:修正「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請假返國辦法」第4條條文
- 102 數位發展部令:修正「關鍵電信基礎設施指定及防護管理辦法」
- 103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戲劇及節目類金鐘獎獎勵要點」,自即日生效
- 104 勞動部令:修正「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作業要點」第19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05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令:修正「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第3條條文
- 106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要點」,自即日生效
- 107 經濟部令:訂定「礦業公開展覽及召開說明會辦法」
- 108 衛生福利部令:訂定「公共衛生師受指定執行公共衛生事件補償辦法」
- 109 經濟部令:修正「劍潭水庫運用要點」部分規定、「劍潭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2點、第7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10 修正「桃園市政府補助工業區廠商協進會辦理園區各項工作作業要點」第二點附件二、第四點附件四。
- 111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第2條條文
- 112 行政院令:修正「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組織規程」
- 113 經濟部令:修正「明德水庫運用要點」、「明德水庫水門操作規定」,自即日生效
- 114 內政部、法務部令:廢止「跨國境人口販運防制及被害人保護辦法」
- 115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訂定「文化黑潮-國產電影長片國際續航力補助要點」,自即日生效
- 116 經濟部令:修正「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加強投資花東地區中小企業實施要點」第2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17 修正「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小額採購作業要點」第十一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118 修正「臺中市政府公務人力訓練中心小額採購作業要點」, 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119 中央銀行令:修正「中央銀行對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所定辦法」第3條、第6條、第7條條文
- 120 經濟部令:修正「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3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