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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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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毒品獎金最高1千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5
  • 資料點閱次數:3511

檢舉毒品獎金最高1千萬元


行政院95年3月10日頒行新修正「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依本辦法檢舉毒品,每一檢舉人請領之檢舉獎金所得總額最高可達新臺幣一千萬元。
查緝毒品人員查獲之毒品案件,有檢舉人者,依本辦法第六條至第八條規定,發給百分之三十之獎金;無檢舉人者,發給百分之六十之獎金。
由境外緝毒機關協助而在國內查獲毒品者,發給百分之三十之獎金。
查緝毒品人員依規定所請領之獎金,每案總額最高可達新臺幣六百萬元。
請踴躍向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檢舉,我們會全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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