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

【文書科公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招募通譯人員》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擬自民國107年開辦「申請審查通譯服務」,招募對象為通曉東南亞語言或原住民語言之一種以上,並能用國語傳譯上述語言之人士。該會已於官方網站建置專頁(網址:http://www.laf.org.tw/,位置:徵才招募>>最新職缺>>法律扶助基金會招募通譯人員),提供相關報名資格、受訓規定及填表連結,意者請逕洽該會報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5
  • 資料點閱次數:1204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