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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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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08.9.3》本署第二辦公室、本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辦公廳舍於108年9月3日正式啟用,相關單位同仁於今日正式進駐辦公。(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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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第二辦公室、本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辦公廳舍

10893日正式啟用

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博一大樓」之本署第二辦公室、本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以下簡稱智財分署)之遷建工程,奉行政院10074日院臺法字第1000098958號函同意調配國防部搬遷後之博愛大樓供本署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臺北地檢署)使用後,歷經8年餘,已於108820日提前竣工,於今天正式啟用,室內使用面積共18570.59平方公尺,除第12層樓供臺北地檢署使用外,第35層樓供本署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研考科、總務科、資訊室、資料科、文書科、檢察事務官室、全國毒品資料庫、政風室及智財分署使用,相關單位同仁於今日正式進駐辦公。

為迎接此一重要的日子,本署邀請法務部蔡清祥部長、陳明堂次長、蔡碧仲次長、張斗輝次長、最高檢察署江惠民檢察總長、本署王添盛檢察長、臺北地檢署邢泰釗檢察長、法務部廉政署鄭銘謙署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洪淑敏局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趙興華局長、本署宋國業襄閱主任檢察官、智財分署陳文琪主任檢察官共同為智財分署揭牌,並邀請法務部各司、處長、各高等檢察署檢察分署檢察長、士林、新北、桃園、新竹、宜蘭、基隆、南投地檢署檢察長、臺灣高等法院院長、智慧財產法院院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院長等貴賓60餘人參加啟用典禮,共襄盛舉。博一大樓辦公廳舍的啟用,解決了本署、智財分署辦公廳舍嚴重不足及分散四處之窘境,不僅提供同仁優良的工作環境,亦提供洽公民眾便利、舒適之空間,對增進同仁工作效率及士氣有莫大助益,本署及智財分署同仁皆以無比愉悅心情,進駐新辦公廳舍辦公。

多年來本署辦公廳舍即嚴重不足,及至9771日智財分署成立後,辦公廳舍之需求更顯急迫。本署乃向國有財產局借用位於臺北市延平南路1435樓供該分署辦公,又為解決本署辦公環境擁擠,另借用該址6樓將本署資料科、檢察事務官室及全國毒品資料庫移至該處辦公,並每3個月發函向國有財產局續借,雖暫時紓解辦公廳舍擁擠現象,但辦公廳舍分散不僅不利管理,亦造成同仁士氣低落。為解決此一窘境,本署積極尋覓適當處所,鑑於國防部10312月間已進駐大直博愛營區,經評估該部所遺原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之「博一大樓」為檢察機關適當辦公處所,因博一大樓位在總統府正後方,外觀已老舊,故1049月間經法務部羅瑩雪前部長協助爭取新臺幣(下同)2,000多萬元予以整修,於1053月修繕完畢,使外觀煥然一新;邱太三前部長與陳明堂政務次長更協助本署極力向行政院爭取獲准核撥遷建經費468,075千元,在本署王添盛檢察長、費玲玲前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前襄閱主任檢察官、宋國業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傳宗前檢察官兼書記官長、吳怡明檢察官兼書記官長積極監督下,展開遷建工程各項工作。

因檢察機關異於一般行政機關,故博一大樓辦公廳舍之整修及設計首重久固性、安全性及高品質,本署依採購程序於10668日決標委請解鑑華建築師事所,以前瞻性、符合科學管理、尊重人性之現代化觀念,朝實用、美觀、現代、莊嚴方向作整體週詳規劃設計。又為確保工程品質及施工安全,本署於106317日與工程專業機關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現改隸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簽訂代辦協議書,委請該局代辦博一大樓辦公廳舍及舊有辦公室整修工程之採購事宜,嗣後按月召開預算執行控管會議,積極控管預算執行相關事宜。嗣於107717日由泰億營造有限公司及政弘工程有限公司得標聯合承攬,自107年828日正式動工以來,承建商以三班制的方式全力配合投入施作,因博一大樓原為軍事特種建築物,主體結構堅實,工程施作極為艱辛,期間遭遇種種問題及困難(如:出入動線協調、施工材料缺貨、地下室及屋頂漏水、隱蔽處蜂窩、與總統府之維安協調、管線路徑無圖可查、汛期大雨淹水、工種複雜之安衛管理、電力來源之協調等),均在於署內長官督導、高公局及承建商群策群力下,一一克服。此外,本署建立博一大樓遷建工程管理及監督機制,於10461日設「博一大樓工程修繕小組」以妥適規劃博一大樓辦公廳舍整體修繕事宜;於107831日在「博一大樓工程修繕小組」之下再設「工程組」及「工程督導小組」辦理工程現地督導業務,本署王添盛檢察長亦經常率相關單位同仁巡視及監督施工情形,使工程計畫能如期、如質在108820日提前竣工。

博一大樓原為具有機密性之軍事特種建築物,依免辦建築執照程序合法興建完成,故未領有使用執照。因博一大樓交由檢察機關管理後,不再具有機密性,本署乃依臺北市政府10457日來函所提要件,申請補發使用執照並接受嚴格審查,108827日辦理驗收並取得臺北市都市發展局108827108使字第0153號使用執照,終能於今日順利啟用。為時多年的遷建工程一路走來,過程艱辛並伴隨多人的努力及汗水,在此,本署要感謝各級長官的鼎力協助,施工期間承法務部蔡清祥部長、陳明堂政務次長關心並多次垂詢工程進度及施工情形,亦感謝高公局、解鑑華建築師事務所、承建商泰億營造有限公司及政弘工程有限公司的全力配合工程施作,本署相關單位同仁任勞任怨工作及無私的付出,才有今日圓滿的結果。

本項工程經費龐大,為法務體系機關工程金額最高者,本署逐步踏實順利執行並提前竣工,法務部蔡部長於108820日召開彰化地檢署遷建計畫執行檢討會議中,對本項工程進度超前及有效管理機制給予本署高度的肯定,並指示將本件列為法務機關遷建工程之典範,供工程延宕機關參考及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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