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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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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開放應用問答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3
  • 資料點閱次數:2218

臺灣高等檢察署暨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問答集

Q1. 檔案開放應用處所設置地點在那裡?什麼時間開放應用?
A. 本署暨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均設在臺北市博愛路127號臺灣高等檢察署為民服務中心。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暫停受理。


Q2. 如何申請應用?
A. 申請應用者應先填具應用申請書:空白申請書例稿可向為民服務中心櫃台服務人員索取,或進入本署全球資訊網站,點選政府資訊公開服務,至檔案應用網頁下載。


Q3. 受理申請後如何處理?
A. 機關受理檔案應用案件後,將審核申請資料,如認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不論准駁與否,均會在30日內通知申請人。 


Q4. 申請那些檔案可能會被拒絕,而無法提供?
A. 依法令規定,檔案內有關國家機密、犯罪資料、工商秘密、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人事及薪資資料、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及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Q5. 申請應用者有不當或不法行為時,有那些處罰?
A. 應用檔案有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污損檔案、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或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者,本署得停止其應用檔案;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Q6. 申請要不要費用?收費標準如何?
A. 要。收費標準請參閱次頁申請檔案應用程序6、「繳交費用欄」說明。


Q7. 如何付費?
A. 可以用電匯方式預繳,匯入(戶名:臺灣高等檢察署301專戶,中央銀行國庫局帳號:050290)或(戶名: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301專戶,中央銀行國庫局帳號:270450)或以現金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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