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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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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萍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3
  • 資料點閱次數:4520

服務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陳玉萍

陳玉萍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一)擔任檢察官:偵辦葉○文及趙○雄等貪污治罪條例案、前立委羅○助等破壞國土等案、鄧○基等27人違反證交法及銀行法案、羅○偉等偽造國家安全局公印詐貸案、倪○爾等70餘人樂吉美分時度假跨國詐騙案、黃○銜等7人吸金8億餘元案、褚煜昇等8人違反期交法案等經濟犯罪。協辦關稅總局副局長及基隆關集體貪瀆弊案、法官集體貪污案、趙○銘等人違反證交法、臺北市聯合醫院貪瀆弊案、營建署公共工程弊案等。
(二)  借調法務部檢察司辦事:研修刑事法相關條文之修正案,就妨害司法公正罪、醫療行為刑事責任、增修環境刑法罪責、罰金刑檢討、增訂空氣污染特別刑責、修正刑法分則相關規定、強化囤積哄抬物價罪、反貪腐立法之影響力交易罪及引進公務員餽贈罪、擴大聲請單獨宣告沒收、追訴權時效限制等議題提出研究意見,研擬具體可行之修正草案。並推動聯合國核心國際人權公約「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國內法化。
(三)  擔任主任檢察官:於107年地方公職、108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擔任執行秘書,督導偵辦臺北地檢署歷來最大現金賄選及首件區代會正副主席百萬現金賄選案。專責辦理國家安全案件,共同偵辦私菸案,綜整該案全部卷證資料及統籌完成書類,發揮團隊精神,提昇檢察效能。受司法官學院及法務部邀請擔任司法官班、遴選檢察官班、檢察事務官班、觀護人班、檢察官在職進修班等課程講座。協調院檢聯繫事務、新聞發布及媒體聯繫、處理機關緊急危機事件、建置機關防疫期間各項流程,積極推動機關多項檢察行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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