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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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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詩檢察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24
  • 資料點閱次數:1641

服務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職稱:檢察官

姓名:陳詩詩

陳詩詩檢察官

優良事蹟簡介:
(一)民國109年8月28日凌晨2時許,被害人「館長」陳○漢於其經營之健身房前遭槍手槍擊,本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旋即指分由陳詩詩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過數次執行,順利於4個月內瓦解寶和會之暴力組織。本案成功因素在於:以團體辦案之方式集思廣益,指揮警方蒐集寶和會相關犯罪事實,據以分析研判並架構出寶和會犯罪組織成員之犯罪圖譜,據此為偵辦之軸線進行蒐證,以證明渠等係以暴力等手段所組成之持續性、有結構性之犯罪組織。另外,飭警擴大蒐羅槍手2個月內所有行蹤,並廣泛蒐集所有寶和會幫派自99年起歷年犯罪及活動情形,分析歷年該幫派所涉之重大擄人勒贖、重大槍擊案件,瞭解該組織之犯罪模式,清查所有在監槍手之會客紀錄,建立該組織在數件槍擊案之連結性。最後,破解被告等人扣案手機,蒐集統整幫派幹部聯繫群組訊息,再以群組訊息,推知幫派之組織架構及運作模式。
(二)辦案成效:寶和會成員自99年起陸續犯下多起殺人槍擊案,成員以其槍擊惡名四處恐嚇殷實之人,然因均未查得各個案件間之關連性,致真正操縱犯罪之影舞者均未獲制裁,經警多年蒐證,仍僅能個案處理出面執行犯罪任務之行為人,均無法訴追操縱、指揮寶和會之幕後幫派成員,致寶和會犯罪組織有恃無恐,持續犯罪,造成社會治安之重大危害。此次因「館長」遭槍擊案,經陳詩詩檢察官於短短4個月內,統整檢警資源,清查整合所有牽涉寶和會之犯罪資料,過濾為數眾多通聯紀錄與線索,取得組織犯罪之重要證據,起訴會長、副會長、大組長及其他擔任槍手之成員,瓦解該幫派,有效遏止幫派活動,堪稱歷年偵辦組織犯罪案件之經典範例,社會各界及輿論媒體也給予正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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