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乃馨之愛 傳遞感激與關愛」 高雄地檢署辦理113年度母親節受保護管束人公益關懷活動
- 本署偵結業者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等案件,依法起訴李姓被告等6人及津○等6家公司,並聲請沒收被告犯罪所得3,994萬餘元及對相關公司科處共計12億元罰金,另主動通知行政執行分署就被告等人財產同步進行查扣,以確保日後國家刑罰及行政裁罰之有效行使
- 本署偵結販賣偷拍女子及高中職女學生裙底影像案件依法起訴並聲請沒收被告犯罪所得新臺幣1千萬餘元
- 雄檢偵辦張姓男子偷拍案件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 雄檢偵辦台電某發電廠主管涉嫌收受回扣護航廠商得標案件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公開甄選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徵才公告
- 113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暑期觀護實習甄試錄取名單
- 1130501法務部函--行政院於本(113)年5月15日至6月30日辦理性平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宣導性別平等觀念,請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辦理113年度觀護佐理員甄選 錄取公告】
- 113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暑期觀護實習生甄試
- 公告發還101偵緝443號案件具保人孔鴻志刑事保證金
- 公告發還110偵11307號案件具保人林千惠刑事保證金
- 公告發還94執11714號案件具保人陳國忠刑事保證金
- 公告發還92執3984號案件具保人曾鴻文刑事保證金
- 公告發還92執7686號案件具保人黃文榮刑事保證金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活動特輯
-
113.05.10---「康乃馨之愛 傳遞感激與關愛」高雄地檢署辦理113年度母親節受保護管束人公益關懷活動
「康乃馨之愛 傳遞感激與關愛」 高雄地檢署辦理113年度母親節受保護管束人公益關懷活動 適逢溫馨五月天,為強化受保護管束人與家庭的聯繫,高雄地檢署結合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於113年5月10日上午舉辦113年度母親節受保護管束人公益關懷活動,邀請30位受保護管束人參加,檢察長洪信旭、更保主任委員陳義成及主任觀護人佘青樺共同親臨現場給予勉勵及祝福。 洪檢察長於致詞中表示,這個周日是個特殊的日子,它提醒我們要感恩、珍惜並尊重生命中母親偉大的存在,為展現檢察機關柔性司法之精神,今日特別與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一同舉辦母親節公益關懷活動,期盼讓與會受保護管束人感到溫馨,並能向母親或家中長輩表達關愛與感謝,創造一個和諧與溫暖的社會。更保會陳主委也於致詞時勉勵個案,希望透過活動增進孝親情懷並促進良好的家庭支持力量,以提升自我,再創美好人生。 活動現場充滿了溫馨氣氛,除由洪檢察長、陳主任委員致贈母親節禮盒予現場受保護管束人,讓其等能帶回家與家人一同分享,增進家庭關係之和諧,另安排「康乃馨胸花」製作活動,讓參與者得藉由黏土塑造獨一無二的康乃馨向母親傳遞恩情,讓母親感受愛意,相聚共度溫馨佳節,進而強化家庭支持系統,並提升其等更生向上之動力。
-
113.04.24---主題課程-「生命無價,拒絕酒駕」、「交通安全看得懂,行車安全就會懂」
高雄地方檢察署辦理法治教育課程 主題課程-「生命無價,拒絕酒駕」、「交通安全看得懂,行車安全就會懂」 為強化酒駕緩起訴處分被告法治與行車安全觀念,本署於113年4月24日特邀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技佐湯榮祥先生至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辦理酒駕法治教育課程,以「生命無價,拒絕酒駕」、「交通安全看得懂,行車安全就會懂」兩講題作為課程主軸,強調酒後不開車,並講授行車相關法規。 首先講師播放兩段訪談影片,分別以酒駕受害者與酒駕加害者的兩種角度,展現飲酒上路的危害及酒精成癮的風險,讓個案認知到酒駕所導致不可逆的後果並避免再犯。 課程中,講師並提及行車安全規範,講述有關路口禮讓行人、行車中避免使用手機、注意燈號管制、切勿闖紅燈及路口轉彎必須注意行人來車等觀念。於課程最後,講師特別提醒因大型車輛的內輪差,行車需注意安全距離,避免捲入砂石車底。經講師詳細解說後,希有助於個案理解道路駕駛規範的重要性,在行車時,成為道路安全駕駛者,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
113.03.20---主題課程-「酗酒代價高」、「酒駕的法律責任」
主題課程-「酗酒代價高」、「酒駕的法律責任」 鑑於國內酒駕交通事故案件頻傳,酒駕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亦造成用路人生命危險。為加強個案法治教育觀念,特邀鈞聲法律事務所陳鏗年律師擔任講師,於113年3月20日在第二辦公室一樓團輔室以「酗酒代價高」、「酒駕的法律責任」為主題,向緩起訴被告及緩刑受保護管束人進行宣導。 講師透過諸多新聞時事為例,使個案瞭解酒駕行為的危害,詳細說明酒駕行為必須負擔的刑事及行政責任,如酒駕肇事致人受傷,亦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期以達到警惕效果;因「宿醉酒駕」案件暴增,講師向個案釐清飲酒後隔天身體就會完全代謝酒精的迷思,亦會因個人體重及酒精代謝能力不同,不一定隔天就能完全代謝,並說明施行酒測時的法定程序,以利個案清楚瞭解酒測時之應注意事項。 講師最後呼籲個案,飲酒後記得找代駕或坐計程車為上策,落實酒後不開車的安全守則,切勿因一時心存僥倖而以身試法,後果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