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我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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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機關名稱:臺灣高等檢察署
常從新聞中聽到「檢調單位」,「檢」就是指檢察機關,是由檢察官組成,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行使刑事追訴等檢察職權的司法行政機關。
檢察機關體系說明:我國檢察機關依審級,設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臺南、高雄、花蓮檢察分署、福建高等檢察署及二十二個地方檢察署,基於檢察一體原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依法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高等檢察署各檢察分署及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實施犯罪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及執行其他法令所定之職務。
我們的成立年代:西元1896年
我們的機關源於1896年日據時期之「臺灣總督府高等檢察局」,臺灣光復後,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於1945年11月1 日派員來臺接收該局業務,由蔣慰祖先生擔任在臺首任首席檢察官,並更名為「臺灣高等檢察處」,獨立於之外行使職權,此即我們機關的前身。1980年7月1日檢審分隸制度開始實施,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我們的機關隸屬於法務部。1989年12月24日配合組織法之修正,更名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亦同時改稱檢察長。2018年5月25日配合法院組織法修改,更名為「臺灣高等檢察署」
我們的大家長(檢察長):張斗輝伯伯
我們在這裡
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司法大廈)
搭捷運可以到~
淡水信義線:從捷運「中正紀念堂站」轉乘「松山新店線」至捷運「小南門站」下車。
板南線:從捷運「西門站」轉乘「松山新店線」至捷運「小南門站」下車。小南門站出站後沿著博愛路直走即可抵達就可以到囉!
搭公車可以到~
臺北站:243、252、304、644、660、706
北一女中站:38、235、241、245、262、270、662、663、1503、656
捷運小南門站:38、243、252、262、604、6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