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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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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刑正義是否可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7
  • 資料點閱次數:3242

生活與法律-私刑正義是否可行

 

 法律問題Q&A:
Q、 虐童行為所涉及的刑事責任為何?
A:
1、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
2、刑法第278條第1項重傷害罪。
3、刑法第277條第2項後段傷害致重傷罪。
4、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傷害致死罪,處無期徒刑或7 年以上有期徒刑。
5、刑法第278條第2項重傷害致死罪,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6、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Q、 最近虐童事件頻傳,如何預防下一件案件的產生,保護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呢?
A:
1、 宜透過教育、媒體等各種管道大力宣導,以加強被害人或其家屬願意出面報警的意識。
2、 加強鄰里互相關心及通報。
3、 因政府機關的社工及警察人力嚴重不足,但仍須研擬如何有效提高及早介入高風險家庭的方案及處理流程。
4、 檢警機關與醫療院所成立聯繫平台,建立疑似虐童個案之通報機制。
5、 民事家暴禁制令實施以來,功能並無法完全彰顯,應再修法強化保護被害人,避免下一個被害案例發生。

 

Q、:私刑正義是否值得鼓勵?是否會有刑事責任呢?
A:
由於公權力無法及早介入,導致最近虐童事件接二連三發生,但透過民眾私自在警局或地檢署前集結,圍剿及毆打犯罪嫌疑人,甚至毀損犯罪嫌疑人的財物(如:汽車、房子等),當然還是會構成傷害、毀損、妨害自由等刑事責任,所以建議所有民眾,要發揮「雞婆」精神,只要發現有疑似虐童之情事,即及早通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是警察機關,套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一位警員所說的話:「我們完全能夠理解大家的心情,但是拜託大家不要弄髒自己的手,這種事情交給我們來處理就好」。也就是如能讓相關主管權責人員早日介入處理,才能即時發揮預防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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