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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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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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源於1896年日據時期之「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檢察局」,臺灣光復後,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於1945年11月1 日派員來臺接收該局業務,由蔣慰祖先生擔任在臺首任首席檢察官,並更名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獨立於法院之外行使職權,此即本署前身。
- 1980年7月1日檢審分隸制度開始實施,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本署隸屬於法務部。
- 1989年12月24日配合法院組織法之修正,更名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亦同時改稱檢察長。
- 2018年5月25日配合法院組織法增訂第114條之2,更名為「臺灣高等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