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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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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術運動法律須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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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與法律-武術運動法律須知


前言
校園霸凌事件時有所聞,一些家長為避免孩子在學校受欺侮,送小孩至道館練習各式武術防身,並且藉由道館的武術禮儀,增加孩子的定性。然而,近日一位年僅七歲的小男孩,竟疑似在私人柔道館中遭反覆重摔而有腦死之虞,造成憾事,肇事教練經檢察官以傷害致重傷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法律如何適用於現代武術教育與武術競技活動,值得武術教育者、學習者及未成年學習者之家長共同關心注意。

法律問題Q&A:
問題一:在各種武術道館練習,或在武術比賽中受傷,可能牽涉的法律問題?
解答:
1. 武術技擊常為肢體的接觸與對抗,本身即具有危險性。武術道館開班招生,道館主持人及場所負責人原即應注意訓練場所之安全,尤應注意新進學員練習時的安全照顧。如依其情形,在場所安全設置及學員安全管理上有疏失,能注意而不注意,致學員練習受有傷害甚或重傷者,可能觸犯過失傷害罪或重傷罪 。
2. 在對練或比賽場合,有時參與者會被要求簽立同意書,聲明自己已衡酌自己的能力及體力而自願參加比賽,如有任何意外,舉辦單位團體及對手不負責任。實則武術對練及比賽固然更難完全避免傷害,但所有的對練及競技,必定是在一定的武術競技規則下進行,此等競技規則多已明文禁止會造成嚴重傷害的技術 ,參與者也是在此一規則的認知下簽具同意書,因此,同意書至多僅能理解為:在比賽規則範圍內有限度的輕微傷害,得以此一承諾阻卻違法;如果致死或致重傷仍屬犯罪而有刑責 。至於指導者或參與者故意違反對練規則或比賽規則傷害對手,則是犯傷害罪或傷害致死、致重傷罪 。

問題二: 如何在武術運動中保護自己,避免異常傷害?
解答:
1、 慎選武術道館及教練:隸屬於各式武術總會、協會及聯盟下的道館及教練,均會通過一定之考核及資格審查,領有證照,並必須定期參與教練及裁判講習,除持續學習武術本身的精進之外,更包括道場規則的維護及運動傷害的緊急處理等,方能作級位及段位的指導、審查,以及在競賽中擔任裁判。選擇有完整培訓及證照的道館及教練,即為習武安全的最重要保證。
2、 量力而為,有不適就喊停休息:武術活動花費大量體力且充滿緊張感,身體狀況不佳時容易受傷,不妨稍作休息,補充水份。
3、 避免對教練的權威服從:武術有其師承,師範及教練武技超出學員甚多,在道場有其權威性。但任何的指導及訓練均應循序漸近,尤其不能逾越學習者的負荷。如果教練指導的技術確實導致自己不適,應明白告知並請求休息,切勿因為害怕冒犯教練的權威而不反映。此於學童尤其重要,陪練之家長如懷疑教練指導之方式可能超過學童的負荷,或學童有較應注意的身心狀況,不妨代為反映提醒,以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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