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不明人士於112年12月26日在本署大門外(地址為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前放置電腦主機一部。本件類推適用民法第805條及第807條規定,請物品所有人儘速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署政風室領回,逾期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