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慰祖(民國34.11.1–34.12.14)
臺灣光復後,國民政府之司法行政部於34年9月15日指派蔣慰祖先生為代理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復於34年11月1日遴派為首任臺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接收原「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檢察局」業務,更名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獨立於法院之外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