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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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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鈞培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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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鈞培
洪鈞培
(民國39.10.23–46.7.18)

洪鈞培首席檢察官別號鼎立,江蘇宜興人,民國前5年,上海法學院政治系畢業,法國里耳大學法律博士;留法期間,即曾以法文著有《春秋國際公法》一書,藉以證明我國古代已有國際公法之存在,頗得外國學者稱譽,認為國際公法學上之一大發現。返國後,即任上海法學院教授,於24年底,經司法院居正院長商請擔任司法行政部編纂,為洪首席從事司法工作之開端,抗戰初期,28年11月在重慶任司法行政部參事,31年6月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32年11月入中央訓練團第28期受訓,調訓育幹事,37年任江蘇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其間自24年起,先後兼任中央軍官學校、中央警官學校教官、司法官訓練所導師、復旦大學朝陽學院教授,並出版《法學概論》、《地方自治》二書。39年7月承司法行政部林佛性部長之邀,擔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迄至39年10月23日起派任高檢處擔任首席檢察官。

洪首席當時職司綜理臺灣省檢察行政,一心想要整頓司法,弘揚法治精神,恆常感嘆「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就像一只紙老虎,我們必須確保這最後的一道防線,也同樣不能讓這只紙老虎拆穿。」。其任內除頒布「臺灣各檢察處辦理案件及一般業務應行注意事項」;也與臺灣省警務處會同公布「臺灣省司法機關與警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聯繫辦法」,使有關檢警聯繫之規定,益臻完善。洪首席常秉持著「檢警一家、檢警一體」,對檢警聯席會議倡議最多,貢獻最大,每每全程專注參與檢警會議,提高檢警人員對聯席會議之重視;檢警間若有疑難問題發生,或有重要決策執行,必躬親研究擘劃,愷切指示,務期解決貫澈。其所期於警方者,無非接受檢方要求,協助指揮命令,盡力執行司法警察職務,法律疑問應隨時聲請檢方解答,事前聯繫重於事後接洽,偵查犯罪應求發現事實真相,不可僅憑被告之自白等,因而使檢警聯繫更為密切。

洪首席更堅守「為政不在多言」之古訓,凡事沈著應付,絕不擅發議論,任內舉凡部令之推行,下級請示之指復,重大案件之處理,自度檢舉之加強,司法威信之提高,以及社會風氣之整飭等便民利民之措施,有所疑,即不恥下問,再疑再問,反復問難,相互切磋,必得結論始已,每至深夜不計。更常言:「司法的威信,內部固應注意,但維護的責任,仍有賴於大環境整個而普遍的培養,社會人士更應體念司法人員的清苦,而予精神上的鼓舞,毋以清苦為弱點,而肆意施以『銀彈』的『誘引』。」在在語重心長,切中時弊。

洪首席於46年間因身體有異而就醫檢查,發現肝硬化,雖經二度住院救治,仍於同年7月18日病逝。其於住院期間,經口述遺囑由親人代為記錄,其遺囑內容所關注者仍為囑咐檢察同仁克盡厥職,務祛貪墨,澄清吏治,務除頑暴,安定社會,奠定檢政之基礎,以為日後復國法治之楷模。對照洪首席生前廉潔清明,甚而曾向友人表示「一旦下臺,居無立錐之地,家無隔宿之糧。」益見其品格與敬業,足為吾人之表率。

 

引用資料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網頁資料。
《洪鈞培先生自傳》
《洪鈞培逝世週年紀念特刊》,李子堅撰文。
《洪鈞培逝世週年紀念特刊》,孫體鈐撰文。
《洪鈞培逝世週年紀念特刊》,朱虛白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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