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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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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組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9
  • 資料點閱次數:13254

本署隸屬法務部,並受最高檢察署之業務監督,辦理第二審檢察事務,依法院組織法及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之規定,組織及編制如下:
  本署置檢察官若干人,其員額以法律定之,以一人為檢察長,並分組辦事,每組以一人為主任檢察官,監督各該組事務。本署設書記處、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資訊室、紀錄科、執行科、文書科、研究考核科、總務科、資料科、訴訟輔導科、法警室等科室。本署總預算員額共363人。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組織系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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