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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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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興漁船喋血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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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頭條

102年5月9日屏東縣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由船長洪○智駕駛搭載船員洪○成、洪○上及其他數名漁民,於鵝鑾鼻東南方約168海浬處以延繩釣方式進行捕捉鮪魚作業時,突然遭到菲律賓國海巡船艇開槍追捕,船長等人除通報漁業電臺請求我國海巡單位支援外,一行人則躲藏漁船船艙內以自動駕駛方式奔返回國,然因菲方執法人員開槍濫射結果,仍造成船員洪○成不幸中彈身亡。此即震驚國際之廣大興漁船喋血案。轄區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接獲海巡單位通報後,因可能事涉國際爭端,該署遂先通報法務部,並留意後續事件發展。本署於翌日接獲法務部通知上開情事後,立即轉知屏東地檢署應指派專責主任檢察官妥速偵辦。

因本事件牽涉臺、菲雙方長久以來漁權爭端,除由屏東地檢署主責刑案偵辦外,並由法務部、外交部協助經由臺菲司法互助管道行相關之調查取證,至本件於102年8月7日起訴相關菲方相關海巡官員止,期間由法務部協助共計組團三次前往菲律賓進行相關調查取證及訊問工作。於偵辦期間因臺菲雙方長久以來漁業糾紛頻傳,我方漁船遭菲方無端扣押事件時有所聞,社會輿論群情激憤,本署唯恐事件發展國人對於在臺菲方人士可能有不理性舉動,法務部於同年5月20日請本署通函轉知所轄各一、二審檢察署檢察長,對於轄內有菲國人民可能受干擾、侵害案件,應嚴予防範,如涉及刑事案件應依法追訴。菲國感受我方之善意,對於當時進行不盡順遂之調查取證工作,產生緩和作用,而使我方代表團在菲方之調查工作得依計畫順利進行。

由於法務部之協助,屏東地檢署偵辦團隊不眠不休努力,相關偵查工作於同年8月初已接近尾聲而準備進行偵結。然因本件牽涉國際法及菲國法律,時任本署陳守煌檢察長對國際刑法及管轄素有專研,亦提供相關專業知識供屏東地檢署偵辦團隊參考,同年8月7日屏東地檢署以殺人罪等起訴菲方涉案8名海巡官員,事件圓滿告一段落。嗣後該案經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於108年9月18日宣判,8名開槍射擊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殺人罪成立,刑期8年至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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