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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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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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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頭條

投資人走向街頭抗爭,向政府陳情抗議

臺灣證券市場自38年政府 來臺發行愛國公債開始證券交易發展至今已近70載,臺灣證券市場從未發生任何一檔公開收購案,有惡意違約交割先例,亦少聽聞投資人組自救會走向街頭,向金管會陳情抗議之情事。但是在105年9月初,公開收購發生惡意違約交割之情事,致使投資人走向街頭抗議,股市股價下跌,股市風雲變色,三萬股民因日商「百尺竿頭」收購上櫃遊戲大廠樂陞公司股權宣告破局,股票慘遭套牢,震驚社會,亟需政府出手解決,檢察機關責無旁貸,處理陳抗、調查企業舞弊等之重責,乃一肩挑起。

反股市禿鷹小組主動出擊

適本署於105年8月份,因股票市場發生多件股市禿鷹案,王添盛檢察長為打擊股市禿鷹不法放空異常交易案,遂於本署「偵查經濟犯罪中心」任務編組下,再設「反股市禿鷹小組」,專門打擊證券不法行為,且立即指派小組成員許永欽檢察官蒐集有關「百尺竿頭」收購樂陞公司惡意違約交割案之輿情資料,進而剪報分案,於105年9月1日分本署105年度他字第610號案件調查,並立即發交臺北地檢偵辦。同年9月2日中午,投資人走向街頭抗議之際,王檢察長復指示許檢察官親至現場了解狀況,許檢察官奉示後,即持函並要求時任法務部派駐金管會之陳宗豪檢察官偕同金管會證券期貨局承辦人員等一同至櫃買中心拜會,並了解公開收購案之原委,以及調閱投資人交易明細表等資料,經初步查核股票交易存有異常之情況,本署並即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檢察機關偵辦證券不法之決心,新聞見報,暫時平息了一場投資人之疑慮。
許檢察官復於105年9月5日上午銜命至臺北地檢與專案團隊研商,提供辦案方向,協助辦案團隊釐清犯罪手法及法律適用。
105年1月24日,樂陞公司許姓負責人等經營管理階層因謀劃整起公開收購惡意違約交割案涉犯證券詐欺等罪嫌,經臺北地檢縝密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具體求處30年重刑,還給投資人一個公道。

專業領導、薪火相傳

本署「偵查經濟犯罪中心」本為一靜態的任務編組,然在歷任檢察長之帶領下,一反過去的思維,積極主動,協助統合取代督導,專業與經驗是本署存在之價值。「偵查經濟犯罪中心」發揮了動能,除樂陞案外,在兆豐銀行洗錢案、群聯公司股市禿鷹案等重大經濟犯罪中,亦帶頭發揮作用,協助地檢署偵辦,一連串的作為,高度及深度兼具,頗具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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