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211 訂定「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212 訂定「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213 訂定「桃園市政府財政局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214 訂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215 行政院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216 訂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217 修正「臺中市政府水利局轄管水資源回收中心公共場地及會議室使用管理要點」第二點、第六點、第二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218 訂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219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 22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理年費檢查費計繳標準及規費收取辦法」第5條條文
- 221 環境部令:修正「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氟氯烴管理辦法」
- 222 交通部航港局公告:修正「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害港區安全行為」第8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223 教育部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實施要點」第5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224 法務部令:修正「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審查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21條、第32條條文
- 225 農業部令:訂定「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226 運動部令:修正「教育部體育署辦理體育推手獎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辦理運動推手獎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 227 修正「雲林縣政府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生效。
- 228 修正「雲林縣各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第五條及「雲林縣斗六戶政事務所編制表」、「雲林縣虎尾戶政事務所編制表」、「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編制表」、「雲林縣麥寮戶政事務所編制表」;編制表部分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三月一日生效。
- 229 農業部公告:公告美國華盛頓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自即日生效
- 230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擴大海外行銷支持措施作業原則」第3點附件2,自114年10月9日生效
- 231 農業部公告:公告美國愛達荷州、密西根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自即日生效
- 232 農業部令: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及第23條附表1、第24條附表2之16、附表2之18,除第23條附表1自114年9月25日施行外,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
- 233 農業部令:修正「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第3點、第18點規定,自114年10月10日生效
- 234 海洋委員會令:修正「海洋委員會編制表」等7個編制表、「海洋委員會處務規程」第5條條文
- 235 數位發展部令:修正「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處務規程」第4條、第15條條文、「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編制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編制表」,自114年10月11日生效
- 236 交通部航港局令:訂定「個人定位無線電示標(Personal Locator Beacon)登錄作業管理規範」,自即日生效
- 237 行政院令: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238 農業部令:修正「農民紓困貸款要點」第3點、第10點、第11點規定,自114年10月10日生效
- 239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編制表」等11個編制表,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240 農業部令:修正「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要點」第5點、第18點規定,自114年10月10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