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991 訂定「雲林縣地方稅分期繳納辦法」。
- 992 增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條文
- 993 修正地方稅法通則條文
- 994 修正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條文
- 995 增訂並修正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條文
- 996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令: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997 環境部令:修正「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之2條文
- 998 環境部公告: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8項之1,自即日生效
- 99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核釋本國銀行投資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務工具之資本計提規定及實施時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100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2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第3部分證券化、第5部分市場風險及第7部分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除修正第2部分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註56自114年1月1日生效外,其餘自114年7月1日生效
- 1001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辦理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之認可補助及監督管理作業要點」第6點、第8點、第9點規定及第4點附件1、第10點附件10,自即日生效
- 1002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因應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兼任行政職務及商借人員發放休假補助費暨未休假加班費作業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自114年1月1日生效
- 1003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114年1月1日生效
- 1004 經濟部令:修正「直潭壩運用要點」第10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005 交通部令:修正「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9條、第9條之1條文
- 1006 農業部公告: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自即日生效
- 1007 財政部公告:公告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 1008 農業部令:修正「外銷觀賞水生動物養殖場及中轉場登錄管理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009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01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011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114年1月3日新北地籍字第1132625152號令:修正「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受理人民申請土地登記案件處理期限表」,並自114年1月10日生效。
- 1012 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條文
- 1013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自114年1月4日生效
- 1014 經濟部公告: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至一百十七年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自114年1月1日生效
- 1015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4年1月1日生效
- 1016 環境部令:修正「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條文,名稱並修正為「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
- 1017 環境部令: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 1018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
- 1019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2項及第1項附表1、附表2、附表5,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020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