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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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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9
  • 資料點閱次數:2516

【證人】
證人,是對審判或檢察機關陳述自己過去觀察事實的第三人,因證人都親自見聞事實真相,其是否到庭據實陳述,對偵審正確與否,有很大的影響。因此,凡居住於我國領域內,應服從我國法權之人,無分國籍身分,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有在他人為被告之案件中作證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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