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加密貨幣賭博有刑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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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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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與法律-用加密貨幣賭博有刑責嗎?
用加密貨幣賭博有刑責嗎?
下注金額增 預測市場平台川普勝率飆破60%
https://udn.com/news/story/121777/8308636
2024-10-22 17:24 中央社/ 紐約21日綜合外電報導,加密貨幣預測市場平台Polymarket的4個帳戶重金押注前美國總統川普贏得2024年大選,其中一個帳戶下了更大賭注,下注總額已從18日的3000萬美元增至今天上午的近4300萬美元。
隨著川普(Donald Trump)在Polymarket的賭盤勝率不斷上升,這些押注也受到各界密切關注,因為下注結果與民調相差甚遠。民調顯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與副總統、民主黨總統候選人賀錦麗(KamalaHarris)在11月5日的投票中可能勢均力敵。
然而在Polymarket,川普的勝率飆升至63%,遠勝賀錦麗的37%。其他預測市場如Kalshi和PredictIt,也呈現川普當選機率較高的結果。
這引起了社群媒體用戶和預測市場專家的質疑,即大額押注是否正在影響市場,或預測市場是否只是更好的領先指標。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貝南(Rostin Behnam)今天表示,押注選舉「讓我們陷入非常艱難的境地,這讓我們成為選舉警察」。
他說,國會應該權衡是否允許與選舉相關的博弈,並指出「我們不希望讓民主和選舉陷入危險之中」。
川普Polymarket勝率遠超賀錦麗28%,CFTC籲立法監管將學台灣抓賭客、封網域?
據鏈上預測市場 Polymarket 的最新數據,前總統川普的勝率已攀升至 64%,大幅領先民主黨候選人賀錦麗約 28%。然而,預測市場的合法性持續受到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關注,其主席在昨(21)日呼籲國會應對選舉賭盤進行立法監管。
然而,鏈上預測市場的合法性備受爭議,尤其是當涉及選舉賭博時,更可能觸犯到選舉相關法律。今年初台灣總統大選期間,就因 Polymarket 上設立了與台灣選舉相關的鏈上賭盤,吸引超過 378 萬美元的下注,而引起執法機關關注。隨後,檢警以違反《選舉罷免法》為由,陸續對賭客進行起訴或緩起訴,並經法院判處有罪。
https://www.blocktempo.com/trump-leads-kamala-harris-by-28-in-election-odds-on-polymarket/
深度分析鏈上預測市場「Polymarket」,如何成全球大事風向標、面對的技術&監管挑戰?
Polymarket 提供了一個獨特的平臺,讓使用者可以針對全球各種重大事件進行投注和預測,並允許使用者在一個非託管的環境中自由交易,確保了操作的公開和公正,不過同時面臨著監管挑戰、技術依賴和市場流動性等問題。
https://www.blocktempo.com/predict-the-market-and-empower-decision-making-on-polymarket-every-opinion-has-value/#%E4%B8%8D%E8%B6%B3%E4%B9%8B%E8%99%95
DeFi 預測市場 Polymarket 遭關閉!被 CFTC 罰款 140 萬美元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已強迫紐約去中心化預測市場 Polymarket 關閉平台。該平台主持各種創新的預測市場,可讓客戶利用美元穩定幣 USDC 來押注未來事件的結果。
根據 CFTC 最新發布的新聞稿,Polymarket 的母公司 Blockratize 被指控 「提供基於場外事件(off-exchange event)的二元選擇權合約」。當局指出,該平台提供超過 900 個這類市場。迄今為止,Polymarket 允許使用者押注真實世界事件的結果,例如回報的新冠病毒確診數、全國通膨率、政治選舉和提名的結果。 CFTC 指出,這類事件押注的合約只能由經註冊的交易所提供。
https://blockcast.it/2022/01/04/polymarket-been-fined-1-4-million-by-cftc-and-forced-to-shut-down/
過往司法實務對於所謂的預測事件網站是否涉及賭博罪,會從幾個角度來進行觀察,其中之一在於結果有無涉倖性,也就是偶然的機率,另一部分就是是否利用財物下注,或是否屬於偶一為之,暫時供一般人娛樂所用等等,來加以判斷。
從這樣的標準來看,以選舉結果為下注標的,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且下注者也不是基於單純的娛樂目的,因此這樣的網站美其名為「預測市場」,實際上還是踏到賭博罪的紅線。
比較有疑義的是,從刑法的賭博罪立法的時空背景來說,當時並沒有所謂的虛擬資產、加密貨幣等技術出現,因此,傳統的法院認為,賭客下注的東西,也就是所謂的「財物」,必須限於金錢或其他有經濟上價值之有體物而言。也就是說,依照這樣的邏輯,虛擬資產或加密貨幣,都不屬於「財物」的範疇,這樣一來,會得出賭客若以虛擬資產或加密貨幣下注,都不會構成刑法賭博罪的結論。
我們可以用另一個例子來思考,如果兩個人拿手上的現金來對賭明天的天氣,會構成賭博罪,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是拿其他的權利,比如商標權來當作下注的籌碼,依照上述的過往看法反而可能不會構成賭博罪,這樣的結果,相信大家應該會覺得並不合理吧。尤其是虛擬資產或加密貨幣具有一定的匿名性與快速移轉性,在實務上,也很容易遭到不法濫用,而被當作洗錢的工具,具有非常高的洗錢風險。
因此最近幾年,在地方法院的判決裡開始逐漸接受並形成了將沒有實體但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東西(例如虛擬資產或加密貨幣)作為下注籌碼,也可能構成賭博罪這樣的看法。
所以,如同媒體所報導,今年年初的總統大選過程中,陸續有賭客在polymarket網站以虛擬資產下注參與賭博而遭執法機關查獲,其中被起訴的賭客也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的例子。而新聞報導提到的美國總統大選賭盤,也遭人提出是否有美國國內外勢力希望藉此影響選情的質疑。關於這一部分,我國去年修正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03-1條及第88-1條都增定了「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以選舉、罷免結果為標的之賭博財物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除了提高刑度外,更在立法理由中說明「考量民主選舉神聖而嚴肅,選舉賭盤將不當影響選舉結果,其罪質內容不能與一般賭博同視,故有於本法中另立規範之必要」,就是防患於未然,避免民眾因為賭博之輸贏結果,影響投票的正確性,達到公平選舉,選賢與能的目的。
同樣地,在賭博網站的查緝上,特別是境外網站的處理,除了「域名扣押」,也就是禁止網站經營者繼續使用原本的網路名稱外,我國也採用的「DNS_RPZ」的機制,也就是說請提供網路服務的業者如中華電信或臺灣大哥大等提供協助,禁止一般民眾在上網的時候可以連線到這些網站,以避免一般民眾不小心接觸到這些網站的不當內容,這種作法同時也應用在一些詐欺、釣魚網站或暗藏色情陷阱的情形。
結論:隨著網路的普及,在網路上發生的陷阱與誘惑也隨之增加,相對的財損或甚至個資外洩等其他風險也因此升高,除了提醒民眾多注意網路使用資訊安全外,我國執法機關也持續的在網路世界及現實世界中,進行打詐、反毒及反賄選等作為,為守護民眾的財產、個資、民主及國家安全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