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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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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詐的距離-小心詐騙,人人有責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02
  • 資料點閱次數:172

生活與法律-與詐的距離-小心詐騙,人人有責

一、「詐騙無所不在,提高防詐意識」、「防詐手冊-這次不會再被騙了吧PART2」
依警政署統計,113年民眾因詐欺所受的財損達502億元,今年1至5月,約300多億元,又以投資詐騙之財損最為嚴重,但依台高檢署統計,自去年5月以來迄今年4月止,懲詐團隊所查獲之詐欺集團數、詐欺嫌犯數及查扣犯罪不法利益,分別為2923件、26622名嫌犯、242億餘元,與同期相較,分別成長40%、36%、520%,查緝成效良好,但為何民眾仍感覺詐騙案件仍這麼多?
現今之電信詐欺集團透過科技、網路及AI之快速發展,金融科技及產業之創新、便利,以非法之手段,取得民眾之個人資料後,再透過社群網路媒體平台、通訊軟體為媒介,利用人性的善良、同情、信任,及對親情的重視、愛情的渴望,財富的追逐等情感,施以與時俱進之五花八門詐術,令民眾防不勝防,所以民眾必須隨時除提高防詐意識,加強防詐知能。
法務部為使民眾建立防詐意識,提升社會整體法治觀念,集結一、二審15位檢察官,將現今之詐騙手法,以真實案例轉化為17篇生活故事,製作成「防詐手冊」,期盼能成為全民隨身防詐工具書,不只是「看得懂」、還要「學得會」、「記得住」,透過貼近社會及生活的故事,協助年輕世代及早認識詐騙手法、強化法治觀念。
二、「打詐2.0今年施行」搭配『打詐新四法』,讓「民眾有感政府打詐決心」
經台高檢署統計,113全年電信詐欺案件及人頭帳戶新收件數,與112年相較,分別下降26.89%、39.52%,顯見有一定成效,但為對付電信詐騙集團,政府在策略面、組織面、法制面及預算面,均需與時俱進隨時改進,從打詐1.0版,至1.5版,至今年所推行為期2年之打詐2.0版,即係為因應現今具組織化、系統化、境外化之詐欺集團而有所改變,打詐2.0之重點,在於透過AI防制及查緝詐騙、強化境內外電信詐騙之查緝、跨機關公私協力合作,及被害人保護之加強,務必讓民眾有感政府打詐之決心。
再加上打詐新四法(詐欺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通保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於去年8月2日已全面生效施行,給予行政主管機關源頭管理之法令依據,再結合執法單位之查緝,相信能有效抑制詐欺犯罪,減少民眾之財產損害。尤其需提醒民眾要將自己之金融帳戶當作手機好好保護,勿任意交付、提供自己之帳戶予他人使用,您可能會成為詐欺、洗錢之共犯,且若因交付帳戶供犯罪集團使用,輕者,可能會受告誡處分,五年內,您的金融信用,會嚴重受到限制;重者,並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
暑假快到了,亦請家長多注意子女在網路上交友之情形,勿聽信網友而提供帳戶或擔任車手,經警政署統計少年從事詐欺犯罪,去年比前年成長了7%,其中擔任車手約70%,少年亦不要聽信詐團認為決定沒事,因為少年亦有可能因參與詐欺集團,經法院裁定收容,且在民事上,亦需賠償,父母亦需與未成年共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三、「強力查緝高風險詐欺-嚴懲黑幫」、「落實罪贓返還,查扣犯罪資產,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
臺高檢署奉法務部之命為執行機關,為落實打詐綱領2.0懲詐面瓦解電信網路詐欺集團,強化詐欺犯罪被害人之保護等策略,定期、不定期邀集檢、警、調,召開懲詐查緝會議,針對對民眾危害較大之詐欺犯罪類型,例如:假投資詐騙、網路購物、假冒檢警、非法幣商業者及不動產詐騙等高發性電信詐欺類型,強化查緝及追訴,日前,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4月報告指出,台灣傳統幫派已逐漸轉型投入網路詐騙等犯罪活動,且他們為達其目的,不僅投入鉅資在相關科技設備,並吸收律師、金融機構、科技等專業人才,進行詐騙。所以,必須政府各部門,從不同面向共同合作打詐,方能有效抑制詐騙。
另民眾經詐騙,除了希望犯罪者接受法律制裁外,更希望所受損害,能夠填補,故本署並促請第一線執法單位於查緝詐騙案件,加強查扣被告之犯罪資產,除不要讓犯罪者坐享不法所得外,並可作為清償被害人所受之財產損害。另本署自112年7月推行追贓返還計劃,透過偵查、審理中之和調解制度,促請被告賠償被害人所受之損害,若被告未完全清償,則作為求刑及上訴之依據,總計打詐1.5版期間,和調解金額為30.6億,今年1至5月之和調解金額為10.6億元,透過此機制,儘量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另為促進法院妥適量刑,本署亦以被害人所受之財損金額為標準,訂立求刑參考表,供全國各地檢署檢察官參考,若被告造成被害人財損嚴重,又未清償被害人所受損害時,促請檢察官具體求刑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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