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後應注意的十大法律重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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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與法律-車禍發生後應注意的十大法律重點
—民眾車禍處理與權益保障法律宣導——
車禍發生後,當事人若未妥善處理,輕則影響保險理賠,重則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如肇事逃逸)。為協助民眾正確認識車禍處理程序,保障自身權益,特整理以下十大法律重點,供民眾參考。
- 現場處理須知(避免觸法)
- 車禍後務必蒐集完整資料:
車禍發生後,應立即確認並記錄下列資訊:
- 對方車牌號碼
- 駕駛人姓名、駕照
- 聯絡方式
- 投保之車險資料
- 目擊證人之姓名與聯絡方式
⚠️ 未交換資料即自行離開現場,可能構成肇事逃逸。
(二)是否可以立即移動車輛?
- 無人受傷、僅有財物損失者,得將車輛移至路邊避免妨礙交通。
- 但移車前務必完成以下動作:
- 拍攝事故現場照片
- 標示或記錄輪胎位置
- 拍下道路標線、號誌、碰撞點
(三) 即使小事故,也建議報警
- 任何碰撞事故,均建議撥打110報警處理
- 可取得警方開立之「交通事故三聯單」,作為後續:
- 保險理賠
- 責任釐清
- 調解或訴訟的重要依據
⚠️ 未報警即離開,也可能被誤認為肇逃。
- 責任判定與賠償觀念
(一)初判表不是最終責任比例
警方提供之「初步分析研判表」僅為初步意見,不具責任比例效力。
- 若對研判結果有疑義,可自費約新臺幣3,000元申請事故鑑定報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車鑑會)為台灣車禍鑑定主管單位,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設置,依轄區受理聲請。
(二)為何我受傷,仍須賠對方?
車禍損害賠償係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
- 例如你被判定負7成過失
- 對方財物受損部分,你仍須賠償其中3成
👉 自己是否受傷,與是否需負民事上財物的賠償責任,法律上為不同概念。
(三)驗傷要即時,才能保障權利
- 事故後應立即就醫驗傷,並保留診斷證明
- 即便當下無明顯不適,也建議驗傷
- 可避免日後因後遺症產生「無法證明因果關係」之爭議
三、和解、保險與法律責任
(一)現場和解風險高,應謹慎
事故現場立即和解,常因:
- 傷勢尚未顯現
- 修車費用尚未確認
👉 建議待「初判表出爐」後,再透過調解或法律途徑處理。
(二)私下和解必須「白紙黑字」
- 和解須製作書面協議
- 且須全額給付完成
- 否則仍可能被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請求
⚠️ 僅口頭和解,法律保障極低。另需注意:「刑事的告訴期間」只有6個月
(三)肇事逃逸的法律認定
只要符合以下要件,即可能成立肇事逃逸:
- 明知發生交通事故
- 知悉有人受傷
- 卻未報警、未救助即離開現場
📹 行車紀錄器、監視器畫面常為關鍵證據
四、結語|發生事故不驚慌,依法處理最保障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切勿僅著眼於賠錢或和解,更應留意是否涉及刑事或行政責任。正確報警、即時驗傷、妥善保存證據,才是避免法律風險、保障自身權益的最佳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