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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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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後應注意的十大法律重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22
  • 資料點閱次數:135

生活與法律-車禍發生後應注意的十大法律重點

—民眾車禍處理與權益保障法律宣導——

車禍發生後,當事人若未妥善處理,輕則影響保險理賠,重則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如肇事逃逸)。為協助民眾正確認識車禍處理程序,保障自身權益,特整理以下十大法律重點,供民眾參考。

  • 現場處理須知(避免觸法)
  • 車禍後務必蒐集完整資料:

車禍發生後,應立即確認並記錄下列資訊:

  • 對方車牌號碼
  • 駕駛人姓名、駕照
  • 聯絡方式
  • 投保之車險資料
  • 目擊證人之姓名與聯絡方式

⚠️ 未交換資料即自行離開現場,可能構成肇事逃逸。

 (二)是否可以立即移動車輛?

  • 無人受傷、僅有財物損失者,得將車輛移至路邊避免妨礙交通。
  • 但移車前務必完成以下動作:
    • 拍攝事故現場照片
    • 標示或記錄輪胎位置
    • 拍下道路標線、號誌、碰撞點

 (三) 即使小事故,也建議報警

  • 任何碰撞事故,均建議撥打110報警處理
  • 可取得警方開立之「交通事故三聯單」,作為後續:
    • 保險理賠
    • 責任釐清
    • 調解或訴訟的重要依據

⚠️ 未報警即離開,也可能被誤認為肇逃。

  • 責任判定與賠償觀念

(一)初判表不是最終責任比例

警方提供之「初步分析研判表」僅為初步意見,不具責任比例效力。

  • 若對研判結果有疑義,可自費約新臺幣3,000元申請事故鑑定報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車鑑會)為台灣車禍鑑定主管單位,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設置,依轄區受理聲請。

(二)為何我受傷,仍須賠對方?

車禍損害賠償係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

  • 例如你被判定負7成過失
  • 對方財物受損部分,你仍須賠償其中3

👉 自己是否受傷,與是否需負民事上財物的賠償責任,法律上為不同概念。

(三)驗傷要即時,才能保障權利

  • 事故後應立即就醫驗傷,並保留診斷證明
  • 即便當下無明顯不適,也建議驗傷
  • 可避免日後因後遺症產生「無法證明因果關係」之爭議

三、和解、保險與法律責任

(一)現場和解風險高,應謹慎

事故現場立即和解,常因:

  • 傷勢尚未顯現
  • 修車費用尚未確認

👉 建議待「初判表出爐」後,再透過調解或法律途徑處理。

(二)私下和解必須「白紙黑字」

  • 和解須製作書面協議
  • 且須全額給付完成
  • 否則仍可能被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請求

⚠️ 僅口頭和解,法律保障極低。另需注意:「刑事的告訴期間」只有6個月

(三)肇事逃逸的法律認定

只要符合以下要件,即可能成立肇事逃逸:

  • 明知發生交通事故
  • 知悉有人受傷
  • 卻未報警、未救助即離開現場

📹 行車紀錄器、監視器畫面常為關鍵證據

四、結語|發生事故不驚慌,依法處理最保障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切勿僅著眼於賠錢或和解,更應留意是否涉及刑事或行政責任。正確報警、即時驗傷、妥善保存證據,才是避免法律風險、保障自身權益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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