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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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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綱領 2.0 上線中——全民防詐的法律底線與自保關鍵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04
  • 資料點閱次數:130

生活與法律-打詐綱領 2.0 上線中——全民防詐的法律底線與自保關鍵

(一) 打詐綱領2.0推行重點及打擊詐欺施行成效(114年)。
(二) 跨機關合作,源頭管理,預警保護被害人財產、溯源查緝詐欺集團。例如:人頭帳戶案件減少、車手案件成長,金融機構推行未漏臉至ATM提領款項,會有警示及相關措施,必要時通時司法警察。
(三) 勿將自己的金融帳戶(包括電子帳戶、電商、遊戲帳戶)交付與他人,可能涉及詐欺、洗錢刑責。
(四) 勿任意聽信網友代替轉帳、提領款項,可能會涉及帳欺、洗錢刑責。
(五) 未滿18歲之少年,協助詐欺集團提供帳戶、擔任車手或共犯,仍可能涉及刑責,且金融信用可能受到管制,並負責相關民事賠償責任。
(六) 被害人保護,避免地面師詐騙、金融投資詐騙,可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向金融機構申請通知指定聯絡人,於不動產異動及一定金額以上提款時,會通知本人或指定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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