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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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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假交易、真放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7
  • 資料點閱次數:7396

生活與法律-什麼是假交易、真放貸


法律問題Q&A:
Q:什麼是「假交易、真放貸」?

A:
實際上沒有從事買賣、承攬等交易行為,但卻以此名目借款給他人,並從中收取佣金、借款利息等。
另外的假交易型態,則是根本沒有這樣的交易,但利用成立紙上公司,或偽造各種單據或文件,如:買賣契約、訂單、出貨單、簽收單、發票等,顯示確有此交易存在。

Q:假交易、真放貸的犯罪動機為何?
A:
1、業績壓力。
2、美化公司財務報表,以便對投資股東有所交代,或是才 符合申請上市、上櫃之條件。
3、掏空公司資產。

Q:假交易、真放貸涉及的刑事責任為何?
A:
1、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10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2、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犯之加重詐欺罪(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商業會計法第71條填製或偽造不實會計憑證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
4、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非常規交易罪(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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