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

什麼是假募款、真詐財?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7
  • 資料點閱次數:4839

生活與法律-什麼是假募款、真詐財

 

法律問題Q& A:
Q丶在街頭假借勸募愛心捐款,實際上中飽私囊,此行為構成什麼刑事責任?
A:
通常這樣的犯罪,都是具有分工組織的集團性犯案,所以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的三人以上共同詐欺之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的參與具有持續性、牟利性組織之犯罪,及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4條的洗錢罪。
至於幫忙募款的工讀生,則要看知情與否,如果知情還參與,則仍共同觸犯上開犯罪。

Q、如何確認街頭是真募款,而非詐財?
A:
因所得稅法第11條及其子法規定,合於規定的社團或財團接受捐款,應製發捐款收據,俾便作為民眾申報所得稅之扣繳,故如在街頭遇到募款,應向勸募人瞭解是否確為合法設立之社團或財團法人,並確認是否即使是小額捐款,也能取得捐款收據,即可加以判斷真偽。

Q、如何確認其他管道,如網路、通訊軟體、電視傳播等之募款,並非詐財之行為?
A:
除上述街頭募款之確認方式外,可以上網查閱該社團或財團法人的財務報告,確認的確有將捐款用於該法人設立目的之用途後,再以匯款或轉帳方式,匯入或轉入該法人的帳戶內,這樣比較可以避免特定個人中飽私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