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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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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亡車禍的法律責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7
  • 資料點閱次數:2883

生活與法律-重大傷亡車禍的法律責任


法律問題Q&A:

Q:造成傷亡車禍的原因為何?
A:
依據實務上經驗,大概有下列幾種原因:
1、車速過快,未與前車保持適當車距,或發生打滑。
2、未保持兩車併行距離。
3、隨意變換車道。
4、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5、支線道未禮讓幹線道。
6、喝酒或服用藥物(包括毒品),導致駕車神智不清。
7、疲勞駕駛。.

Q:發生傷亡的車禍事故,涉及的法律責任為何?
A:
可分為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
1、刑事責任:
(1)刑法第284條第1項、第2項前段的過失傷害罪、業務過失傷害罪。
(2)刑法第284條第1項、第2項後段的過失致重傷罪、業務過失致重傷罪。
(3)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4)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
(5)刑法第271條第2項殺人未遂罪。
2、民事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的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Q:發生傷亡車禍後,加害的行為人應如何妥善處理後續應有的責任?
A:
建議到醫院或殯儀館探望傷者或死者家屬,並拿出誠意,積極與他們商談後續賠償事宜,以期達成和解或調解,如此才能達到刑事、民事雙贏局面,雙方也可以避免繼續在刑事、民事訴訟耗費更多的時間、金錢及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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