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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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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因過年追劇而被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7
  • 資料點閱次數:9517

生活與法律-別因過年追劇而被騙

 

法律問題Q&A:

Q:什麼是Netflix (網飛)?
A:
Netflix 是美國一個相當知名的串流影音平台,最初在美國提供的線上 DVD 郵寄租片的服務,後來轉型成線上影音串流服務,也就是可以讓我們上網看電影、看美國影集等影音內容的服務。
簡言之,Netflix 就是付費版的 Youtube,一般民眾可以在 Netflix 找到正版授權且大部分都有繁體中文字幕的各類電影或影集觀看。

Q:為何會有合購Netflix而被騙的情形?
A:
因Netflix須付費才能觀看,所以詐騙者對被害人謊稱有高級方案,可讓四人共享省錢,因此有網友揪團合購,沒想到詐騙者將一組帳號賣給多人,騙取分攤費後,就取消被害人的觀看權限,還刪除LINE帳號消失無蹤。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反詐騙專線165統計,自108年4月27日起至109年1月15日,已受理檢舉、諮詢及報案39件民眾透過網路合購「Netflix裝置收看權限」遭詐騙之案例,經查被害民眾大多透過「PTT合購版」團購「Netflix高級方案一年」,詐騙者會要求被害人先行匯款,惟被害人匯款後,使用一段時間即無法繼續登入收看、並遭賣家封鎖無法聯繫。

Q: 上列的行為,構成什麼樣的犯罪?
A:
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犯第339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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