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1.11.07》本署召開「研商查緝求職遭詐騙凌虐案之策進作為」會議,強力打擊電信詐欺犯罪。(詳附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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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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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召開「研商查緝求職遭詐騙凌虐案之策進作為」會議,強力打擊電信詐欺犯罪
臺灣高等檢察署(以下簡稱臺高檢署)於今日(111年11月7日)召開「求職遭詐騙凌虐案之策進作為」會議,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公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本署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檢察官、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及法務部檢察司、保護司共同討論,達成以下共識:
一、警方提出之策進作為:
(一)詐欺犯罪集團及黑幫涉有不法者,若涉私刑拘禁,則以人口質押重罪究辦。
(二)受理失蹤人口列重大刑案追查,並回溯清查近年來的失蹤人口,挖掘被害。
(三)持續查訪旅館、民宿及日租套房、社區大樓出租房等。
(四)強化友善通報網,增列房屋出租者、房仲管理人聯合通報機制。
(五)主動查找警示帳戶開戶人,清查帳戶流向,無法聯繫者列高風險名單啟動偵查。
(六)對社群網路標榜「高薪輕鬆賺錢」徵才貼文,配合臺高檢署啟動即時下架機制,並追查貼文者身分,依法究辦。
二、其他策進作為:
(一)強化數位鑑識、追查金流、人流,積極溯源,以瓦解詐欺犯罪集團。
(二)嚴偵速辦,依法聲請羈押,並積極查扣犯罪所得。
(三)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適時發布新聞,提醒民眾避免受害。
(四)檢警調應定期與不定期規劃查緝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專案。
(五)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就相關案件應啟動被害人關懷機制,主動關懷被害人及家屬,即時提供法律及相關協助,保障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
(六)臺高檢署科技偵查中心應協助各地方檢察署偵辦相關案件之數位鑑識及分析,向上溯源。
(七)請銀行公會強化民眾至銀行開戶、取款、變更約定轉帳之關懷提問,若發現客戶有受傷痕跡、神情異樣、遭他人監視或其他特殊情形,即時通報轄區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
(八)加強網路巡邏,就刊登不法求職訊息之社團及個人粉絲專頁,協請臺高檢署通報社群網路媒體平台審核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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