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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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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2.09.21》本署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舉行「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聯合記者會,重申持續嚴打不法、維護茶農及合法業者權益與保障國人食品安全之決心。(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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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舉行「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聯合記者會

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於今(21)日舉行「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聯合記者會,向國人報告自民國110915日行政院食安會報第三次會議後,檢察機關與衛生福利部、農業部通力合作,結合司法警察強力查察之成果,並說明統合查緝、提升鑑驗量能等策進作為,重申持續嚴打不法、維護茶農及合法業者權益與保障國人食品安全之決心。

緣行政院蘇前院長於行政院食安會報第三次會議中指示:「業者將越南茶與臺灣茶混裝,卻標示為『臺灣茶』魚目混珠的情形,務請相關部會拿出方法處理違法情形,除加強查察力道外,更須提升查緝效率。」嗣即由行政院食安辦公室協調跨部會合作,積極查緝。

首先,衛福部食藥署於110115日審查通過公告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下稱茶改場)之「多重元素檢驗方法」可有效鑑定分辨境外茶與臺茶,該署與農業部農糧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即開始進行數波聯合行政稽查,查獲並陸續移送36件疑似不法案件至各地檢察署,足見境外茶混充臺茶非偶發事件,需有效整頓。

為加強阻絕不法及強化食品供應鏈之安全管理,衛福部食藥署積極推動以「非追不可系統」,由源頭管制境外茶進口業者,建構食品雲資料庫,監控重點高風險混充茶業者,主動預判預警,以利快速有效查處。復為提升消費者對國產茶品消費信賴及遏止不實產地標示,農業部農糧署並指定國產茶葉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建立食品安全標章,輔導比賽茶流程制度化,進行抽驗鑑定,並寬列鑑定經費,提升茶改場鑑定量能與時效,配合檢察官辦案時程及免收鑑定費用,有助提升檢察官偵辦是類案件之效能,對於協力查緝犯罪,均卓有貢獻。

臺高檢署於111年間成立「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協調督導小組」,統合各地檢署之地方打擊民生犯罪平臺,俾利與行政機關迅速溝通協調,提升行政及司法效能,並自同年46日起至今連續召開6次「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聯繫會議」,結合檢察機關、行政機關與司法警察等三方力量形成打擊網。復於111121日訂定「因應民國112年春節執行查察境外茶混充臺茶行動方案」、112328日推動「因應民國112年春茶產季防堵境外茶混充臺茶規劃方案」由臺高檢署提撥經費,指揮警調幹員秘密洽購可疑茶品,先期送茶改場加速鑑定,再就可疑業者統籌分案交由各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展開查緝行動。至今檢察官偵辦重要案件包括: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梁詠鈞、李侃穎偵辦松○茶行混充茶件,查獲高達107噸違法走私大陸茶,並獲行政院蘇前院長公開表揚;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張姿倩起訴被告陳○○以混充越南茶參加比賽獲二朵花獎項、檢察官林宥佑起訴歐○○等人以網路銷售混充茶等案件;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劉智偉起訴張○○以混充越南茶參加比賽獲二等獎案件,聲請沒收混充比賽茶202盒;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周佩瑩陸續起訴詹○○等人、陳○○等人以網路或電話行銷銷售混充茶,不法獲利分別高達新臺幣2,869萬元、6,269萬元等案件,並聲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112年「春節」及「春茶」二波專案,分別查獲8家及7家不法業者,整體查獲違法比率,已由23%降至18%112年間也再無茶葉比賽中發現混充情事,對於遏阻不法,確有成效。

臺高檢署將持續攜手行政機關,督導地檢署指揮司法警察機關積極查辦,並透過查扣不法所得等手段,全力嚴查速辦、刨根斷源,遏阻境外茶混充臺茶之不法犯行,也呼籲業者應誠信經營,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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