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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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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2.09.23》本署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共同舉辦「強化查緝環保犯罪研討會」促進跨機關合作交流與聯繫,加強聯防與提升查緝效能。(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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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共同舉辦「強化查緝環保犯罪研討會」促進跨機關合作交流與聯繫,加強聯防與提升查緝效能

為結合行政及司法力量,展現從嚴訴追環保犯罪之決心,臺灣高等檢察署(以下簡稱臺高檢署)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今(23)日假臺中金典酒店,共同舉辦「112年強化查緝環保犯罪研討會」,行政院張政務委員子敬、法務部蔡部長清祥、環境部沈次長志修、最高檢察署呂主任檢察官文忠均親自蒞臨指導,並邀請一、二審檢察機關、環境管理署所轄各環境管理中心、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資源)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等機關首長與代表共同參與。

臺高檢署為落實行政院國土保育政策,於民國100年間訂定「檢察機關查緝環保犯罪案件執行方案」,建立整合檢、警與環保機關共同偵辦環保犯罪之機制與聯繫平臺,執行迄今截至1127月底止,司法警察與環保機關移送各地檢察署偵辦案件共計19,809件,移送人數38,241人,自111年起至1127月止,總計查扣不法犯罪所得合計達新臺幣(以下同)25億餘元,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追徵之不法犯罪所得總金額更高達約80億餘元,成效十分良好,足見跨機關間之合作交流與緊密聯繫,對於加強聯防與提升查緝效能確有助益。

本次研討會由環境管理署林左祥副署長與臺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共同主持。林副署長首先說明今年822日環境部升格、環境管理署成立後,已針對違法傾倒廢棄物、水污染與空氣污染等案件,積極規劃科技執法之研發與執行,希望延續過去的合作模式,並提升各縣市環保機關跟檢、警、調之橫向聯繋,使環境執法更為全面。張檢察長則先向第一線查緝環保犯罪之同仁致敬,並表示檢警環聯繫平臺對於查緝環保犯罪確已發揮成效,但上開執行方案自1078月第2次修正後,距今已逾5年,查緝作為須隨環保犯罪型態之多變性與複雜化而調整,故在研討會籌備階段,已預先蒐集各機關意見、研擬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在於將法務部調查局所屬各外勤處、站納入執行機關,擴大合作查緝之量能與加強科技偵查,也將強化不法業者回復原狀之情形列為執行成效之重點項目,希望透過積極查扣犯罪所得與要求回復原狀等執法手段,讓不法業者心生警惕,達到遏止環保犯罪之效果。

研討會特別安排臺中地檢署陳祥薇檢察官就「廢酸洗液案件分享」、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郭承祥技正就「利O科技有限公司繞流排放案」、臺中地檢署吳錦龍主任檢察官就「檢警環平臺之發展─以臺中地區發展模式為例」、彰化地檢署王銘仁主任檢察官就「如何製造環保犯罪集團的最大風險-讓犯罪集團悔不當初的回復原狀與沒收」等議題進行專題報告,分享查緝與偵辦經驗供與會者參考,並就5則提案深入討論,藉以凝聚各方共識,提升共同打擊環保犯罪之效能。

行政院張政務委員子敬於閉幕致詞時指出,以過往之經驗,在彰化地區將重大污染源趕出糧食生產區、查辦桃園沿海地區污染等案例,都是透過檢警環聯繫平臺之運作,通力合作而達成目標,在協助環保機關克服行政檢查所面臨之困難,發揮很大之功效,感謝合作夥伴們長期的付出。法務部蔡部長清祥致詞時,除肯定同仁努力執法之辛勞,更感謝環境部特別設置「金環獎」,對於第一線查緝同仁有無比之鼓舞,並期許日後各機關繼續充分合作,不只查緝犯罪,亦將追討犯罪所得及要求不法業者將犯罪場址回復原狀之情形列為日後求刑與申請假釋之參考,發揮更有效防制與查緝環保犯罪之功能 。環境部沈次長志修則強調在檢警環聯繫平臺成立後,已有七百多個犯罪場址回復原狀,於今年8月間環境部成立後,原環境督察總隊升格為環境管理署,將會延續環保署時期堅持守護環境、守護國土之精神,持續充實科技設備,強化環保犯罪之執法,並繼續推動跨機關、跨縣市之合作,向民眾展現執法魄力,展現共同打擊環保犯罪之成效。

本次研討會在蒞臨長官之勉勵與殷切期許後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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