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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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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公告】遺失物(現金)招領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5
  • 資料點閱次數:322
  1. 依據:民法第803條第2項。
  2. 公告事項:拾得人於112年6月28日於司法大廈1樓側門,拾得現金若干元,請遺失物所有人儘速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政風室領回,逾期即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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