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3.10.15》國防部與法務部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於昨(14)日共同舉辦「113年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建立常態性聯繫機制,共同協力妥適偵辦軍法違紀案件,作成六點提案共識決議,落實執行。(詳附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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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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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與法務部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於昨(14)日共同舉辦「113年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建立常態性聯繫機制,共同協力妥適偵辦軍法違紀案件,作成六點提案共識決議,落實執行
一、國防部各軍事機關首長、主管及法務部所屬一、二審檢察長共同參與113年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
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為落實「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與軍事機關聯要點」及「軍事機關處理官兵涉法案件與檢察機關聯繫要點」,建立定期聯繫平臺,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及部隊紀律與領導統御,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國防部合辦「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自107年起每年舉辦1次,由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國防部輪流主辦,今(113)年輪由臺灣高等檢察署主辦。
本次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於昨(14)日下午假法務部廉政署第一會議室舉行,由臺灣高等檢察署張斗輝檢察長與國防部常務次長黃佑民中將共同主持,法務部鄭銘謙部長、國防部徐衍璞副部長、最高檢察署邢檢察總長蒞臨指導,並有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沈世偉中將、國防部總督察長章元勳中將等長官及各軍事機關副主官、法務主管,以及全國一、二審檢察長共同與會。
二、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肯定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國防部共同召開「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之目的與成效
法務部鄭銘謙部長指出:軍事機關與檢察機關職掌雖有不同,但造福人民及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們共同的目標,為減少實務上檢察官偵辦軍人案件時,衍生的部隊領導統御與軍紀維繫及管理等問題,請各地方檢察署檢察長亦與轄區軍事機關建立聯繫、溝通平台,落實並強化檢軍業務聯繫,肯定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國防部共同召開「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之目的與成效。
三、專題報告有助了解檢察機關辦理軍事案件的現況,精進妥適處理軍事案件
本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專題報告,分別由最高檢察署報告人許祥珍檢察官針對「檢察機關辦理軍法案件之現況、作為與策進」,及由本署與軍事機關聯繫窗口陳舒怡檢察官針對「檢察機關偵辦軍事案件之概況分析」提出報告,有助與會者了解檢察機關辦理軍事案件的現況,並求精進妥適處理軍事案件。
四、會議6則提案充分交換意見後作成決議,落實執行
除上開專題報告外,本次會議檢察機關及國防部各有3則總計6則提案,於會議討論,與會人員集思廣益,充分交換意見並獲致結論,作成決議,將陳報法務部及送交各與會機關落實執行。
五、頒獎予5位辦理軍法案件績效卓著之檢察官,肯定付出及貢獻
臺灣高等檢察署王盛輝檢察官、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葉益發主任檢察官及許祥珍檢察官、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周韋志檢察官、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陳妍萩主任檢察官等5位(主任)檢察官,偵辦違反軍法違紀案件,個案研析案情、展現專業性,妥適偵查,對於維護軍紀及軍事安全作出貢獻,或彙編軍法法令、案例書冊,傳承經驗有功,會場上由國防部徐衍璞副部長頒獎予5位辦理軍法案件績效卓著之檢察官,以資獎勵。
六、建立常態性聯繫機制,共同協力妥適偵辦軍法違紀案件
本次業務聯繫會議將更強化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間之溝通協調,貫徹及落實歷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決議,並讓偵辦軍法案件經驗得以延續,共同維護國家安全與軍事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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