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

《新聞稿114.04.15》打詐綱領2.0版第1波懲詐查緝,本署統合懲詐團隊,於114年2月10日至3月10日,針對假投資詐騙、成少共犯、非法第三方支付業者、非法幣商業者及不動產詐騙等高發性類型電信詐欺犯罪,加強溯源查緝,落實查扣罪贓、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30
  • 資料點閱次數:179

打詐綱領2.0版第1波懲詐查緝,臺灣高等檢察署統合懲詐團隊,於114年2月10日至3月10日,針對假投資詐騙、成少共犯、非法第三方支付業者、非法幣商業者及不動產詐騙等高發性類型電信詐欺犯罪,加強溯源查緝,落實查扣罪贓、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

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綱領)2.0版,自今(114)1月開始推行,為期2年,以「運用AI防制、深化跨境合作、監管關鍵產業、加強被害保護」為規劃重點,從「識詐、堵詐、防詐、阻詐、懲詐」5大面向著手,法務部為懲詐主責機關,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奉法務部之命為執行機關,為落實打詐綱領2.0懲詐面瓦解電信網路詐欺集團,強化詐欺犯罪被害人之保護等策略,定期、不定期邀集檢、警、調,召開懲詐查緝會議,並自114210日至310日止,針對假投資詐騙、成少共犯、非法第三方支付業者、非法幣商業者及不動產詐騙等高發性電信詐欺類型,強化查緝及追訴,全國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共計查獲(含起訴,不包括單純人頭帳戶以外) 3,180件、4,524(含車手2,986),羈押663人,查獲機房21座、水房26座,並查扣犯罪不法利得新臺幣(下同)19,312萬餘元、泰達幣2037,837顆,不動產13筆、汽車24輛,成效卓著。其中包括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斬金行動」,查獲詐團以假投資方式配合假出金詐欺水房,假出金匯款予被害人達8億餘元,誘使被害人繼續投資,被害人達5,000餘人,財損金額約150多億元,羈押52名嫌犯;另雲林地檢署起訴「假幣店、真水房」、「假物流,真車手」詐騙集團,被害金額達31億元,被告等人經檢察官起訴求處有期徒刑20年,以示儆懲。

臺高檢署統計,打詐綱領1.5版執行期間(1126月至11312),查獲之詐欺集團數為4,083團,與前期(1116月至11212)相較成長33%,查扣之不法利得為264.67億元,與同期相較成長340%,而全國各地方檢察署電信詐欺及單純人頭帳戶案件新收數,2024年與2023年相較,分別下降26.89%39.52%,顯見懲詐團隊「刨根溯源查緝及查扣犯罪資產」之決心與努力,已漸生成效,後續將持續對於高發性之詐欺類型,強化查緝、聲請羈押及從重量刑,以嚴懲不法。

另為源頭管控及杜絕詐欺案件發生,臺高檢署持續強化跨部會聯繫合作,並與金融機構、電信事業、境內外網路平臺業者、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事業、第三方支付業者、電商業者、網路遊戲業者等7大關鍵產業,建立聯繫平台,公私協力合作,共同從源頭防詐及打詐。且為有效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落實罪贓返還,臺高檢署自112年7月推行追贓返還計劃,透過偵查、審理中移付法院和、調解,由被告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並以此做為向法院求處量刑、上訴之依據,經統計自112年7月至113年12月止,和、調解件數為13,938件,和調解金額為30億6,970萬元。臺高檢署並研議快速、有效取回被害人所受財產損害之精進機制措施,以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期能抑制詐欺犯罪,達到減少詐欺發生數、降低財損數之保護被害人目標。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