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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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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4.05.14》本署、內政部警政署、臺中地檢署共同舉辦「偵破臺美跨境詐欺洗錢案成果記者會」暨「扣押物變價拍賣會」,落實打詐綱領2.0「國際司法互助」、「國內跨機關合作」、「科技偵辦」、「罪贓查扣、填補被害人損害」之懲詐策略,體現我國政府與國際社會共同打擊詐欺犯罪之決心。(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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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臺中地檢署共同舉辦「偵破臺美跨境詐欺洗錢案成果記者會」暨「扣押物變價拍賣會」,落實打詐綱領2.0「國際司法互助」、「國內跨機關合作」、「科技偵辦」、「罪贓查扣、填補被害人損害」之懲詐策略,體現我國政府與國際社會共同打擊詐欺犯罪之決心

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臺中地檢署)、於今(14)日下午1時30分許,假臺中地檢署七樓大禮堂,舉辦「偵破臺美跨境詐欺洗錢案成果記者會」,並於同日下午2時20分,假臺中地檢署第二辦公大樓前舉行本案「扣押物變價拍賣會」,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指派林明昕政務委員代表出席並親自主持,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HSI)駐臺辦公室聯絡官主任盛偉安Brian Sherota、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臺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最高檢察署涂達人檢察官、行政執行署繆卓然署長、臺中地檢署張介欽檢察長、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蕭欽杰副局長等長官與會,慰勉表揚本件辛苦辦案人員。

林政務委員於致詞時強調「深化跨境合作」和「加強被害保護」的重要性,本件透過臺美司法互助,成功逮捕跨境洗錢集團首腦,並積極追查犯罪所得,查扣價值數千萬元的限量名錶、鑽戒、虛擬貨幣及名車等物,林政務委員特別感謝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HSI)與我國檢、警單位的合作,本案成果證明臺美雙方在堅實的信任基礎上相互支援,未來也會有更多合作機會,共同打擊跨境詐欺犯罪。

本案我國民眾廖○○為詐團高階幹部,於112年6月間起,邀集黃○○等人參與成立詐團,並由廖○○持偽造證件,在美國成立人頭公司並開立金融帳戶,供詐團詐騙並洗錢使用。該組織旋以感情交友詐騙(俗稱殺豬盤、浪漫騙局)方式,取得3名美國公民之信任後,佯以假投資獲利為詐術手段,共詐得美金532萬8855元(依當時匯率約新臺幣約1億7052萬餘元),並指派在美國之美國公民肖○等人擔任車手提領贓款。嗣於113年2月間,廖○○持偽造證件入境美國,遭查扣相關證物,經美國國土安全調查署查悉相關犯行,與我方警務合作。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嗣廖○○於114年1月24日入境回國,經檢察官派員拘提到案,並扣得所有之犯罪資產Richard Mille精品錶1只、鑽石1只、比特幣4顆、泰達幣122萬顆、存款1162萬元等物。臺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獲悉後,並自114年2月25日起,陸續多次邀請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臺中地檢署、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科等機關或單位,召開跨部會合作及案件偵辦研商會議,協助後續之與美方國際合作取證、科技偵辦、罪贓返還及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等事宜。被告黃○○等人並因涉嫌組織犯罪、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於114年5月13日,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並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50規定,對涉案之被告黃○○等人,具體求處5年至10年不等之重刑,以懲不法。且為能儘速填補被害人損害,加強被害人保護,由臺中地檢署委託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於今日順利完成本案查扣物之變價拍賣,一共拍得新臺幣8,993萬7千元整,未來將拍賣所得依法返還給被害人,除使社會大眾瞭解政府打擊詐欺的決心外,亦達到保護被害人之目的。

本件臺美共同合作偵破跨境詐欺洗錢案件,為打詐綱領2.0於今年施行後,首件體現落實「深化跨境合作」之懲詐策略,透過「臺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情資交換、取證,並透過卷證分析、行動蒐證、科技偵查,陸續搜索、拘提、羈押等強制處分,即時查扣詐嫌所有之犯罪資產,並予以變價,將罪贓予以查扣,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對涉案之詐團核心份子,並予以從重求刑,彰顯我國政府與國際社會共同打擊電信詐欺之決心。

臺高檢署承法務部之命為懲詐執行機關,為落實打詐綱領2.0之懲詐策略,以瓦解境內外電信詐欺集團,溯源斷根為目標,持續深化國際合作及跨部會協力、強化科技偵查辦案,有效減少電信詐欺案件,降低民眾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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