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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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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4.07.16》本署與國泰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預警管控潛在不法帳戶,溯源偵辦詐欺集團,守護民眾財產。(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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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國泰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預警管控潛在不法帳戶,溯源偵辦詐欺集團,守護民眾財產

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網領)2.0版今年開始施行,以「運用AI防制」、「加強被害保護」、「深化跨境合作」及與關鍵產業公私協力為規劃重點。金融機構為阻詐最前線,為預警管控潛在不法帳戶,溯源偵辦詐欺集團,守護民眾財產,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於昨(15)日與國泰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金控)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並邀請法務部鄭銘謙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銀行局張嘉魁主任秘書致詞勉勵,臺北地檢署王俊力檢察長、新北地檢署郭永發檢察長、士林地檢署張云綺檢察長等首長到場觀禮。

法務部鄭部長表示:打擊詐欺犯罪,如端賴執法機關末端查緝,將無法有效斷絕,故打詐綱領2.0重點目標為跨機關合作,公私協力,全面源頭阻詐。為抑制詐欺犯罪,法務部除督促臺高檢署針對高風險詐欺類型,加強查緝,對詐欺成員,具體求刑,嚴懲不法外。並為避免帳戶成為詐欺、洗錢之工具,在法務部與金管會跨部會合作,及懲詐執法單位與金融機構之公私協力下,單純人頭帳戶案件,已有下降,但詐騙集團係狡詐多變,會不擇手段取得人頭帳戶,為減少民眾財產損害,並使檢察官有更多之心力處理更複雜之集團性詐欺案件,仍需要持續與金融機構共同合作,方能預警管控不法帳戶,保護民眾財產。

金管會銀行局張主秘表示:現今詐騙不僅影響民眾財產安全、社會經濟發展,更影響到社會間之信任。金管會自打詐綱領2.0版實施以來,從科技阻詐、精準阻詐、協力阻詐、臨櫃阻詐及責任阻詐等五大方向,持續協助金融機構精進金融阻詐措施。其中公私協力的部分,就是所謂的協力阻詐,希望金融機構能夠持續的擴大參與,讓整個公私協力的阻詐力量更為強大。金管會主責阻詐,會跟政府各部會,包括法務部、警政署、數發部等相關單位,持續的共同協力打詐,一起守護民眾財產。

臺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表示:法務部與金管會分別為懲詐與阻詐主責機關,臺高檢署為達懲詐目標,承法務部之命,自打詐綱領實施以來,持續與金管會就第一線執法人員所發現與金融阻詐之相關議題,與金管會共同研議解決之道;金管會並於去(113)1011日函請銀行公會轉知金融機構協助臺高檢署推行「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透過檢、銀之合作,期前預警管控可疑不法帳戶,減少民眾財損。經台高檢署統計113年全國各地方檢察署人頭帳戶新收案件,與112年相較,下降39.52%,今年15月,與去年同期相較,亦下降20.42%,均顯示在公私共同協力下,獲得良好成效。

臺高檢署與國泰金控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意向書,透過國泰金控暨其子公司運用金融科技全面聯防阻詐機制,分析掌握潛藏之不法金融帳戶,得以期前對不法帳戶採取風險管控措施,避免成為詐欺及洗錢管道,並藉由相互間所提供之可疑交易異常因子、參數模型及疑似重大金融詐欺不法情資,攔阻不法洗錢金流、溯源查緝詐欺集團,共同懲阻詐騙,守護民眾財產,全面圍堵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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