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4.09.19》國防部與法務部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於昨(18)日共同舉辦「114年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建立常態性聯繫機制,共同協力妥適偵辦軍法違紀案件,作成八點提案共識決議,落實執行。(詳附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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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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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與法務部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於昨(18)日共同舉辦「114年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建立常態性聯繫機制,共同協力妥適偵辦軍法違紀案件,作成八點提案共識決議,落實執行
一、法務部所屬一、二審檢察長及國防部各軍事機關副主官、法務主管共同參與114年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
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為落實「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與軍事機關聯繫要點」及「軍事機關處理官兵涉法案件與檢察機關聯繫要點」,建立定期聯繫平臺,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及部隊紀律與領導統御,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國防部合辦「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自107年起每年舉辦1次,由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國防部輪流主辦,今(114)年輪由國防部主辦,臺灣高等檢察署協辦。
本次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於昨(18)日下午假嘉義空軍第四聯隊舉行,由臺灣高等檢察署張斗輝檢察長與國防部常務次長黃佑民中將共同主持,法務部徐錫祥政務次長、黃世杰政務次長、最高檢察署邢泰釗檢察總長、國防部空軍副司令王德揚中將、法律事務司司長吳逸聖中將蒞臨指導,並有全國一、二審檢察署檢察長以及各軍事機關副主官、法務主管共同與會。
二、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國防部共同召開「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之目的與成效
法務部徐錫祥政務次長致詞時指出:法務部與國防部延續建立之聯繫平台,由最高檢察署統籌,定期舉行聯繫會議來共同討論問題,已建立「從速偵辦、從重求刑」、「充分溝通、徵詢意見」、「重大案件妥適發布新聞」等基本原則。國防部現積極檢討研修「軍事審判法」,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事犯罪案件,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法務部就未來軍審改制之國家政策,持續提供法制意見,並協助軍事司法官之教育訓練,提升軍法官對軍法案件之參與程度,增進偵辦軍法案件之效益,安排教育訓練,強化偵查實力。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在案件偵辦上,將持續保持密切合作,共同協力辦案,針對敏感性與迫切性案件,將以嚴謹態度偵辦,維護國家安全與軍紀嚴明。
國防部黃佑民常務次長致詞時表示,國軍任務與挑戰日益複雜,軍紀與管理也面臨新課題,如何讓檢察機關更深入理解部隊特性與紀律要求,是國防部與檢察機關雙方共同努力的方向,透過制定規章、借調軍法官等方式,深化彼此合作關係,感謝各級檢察機關長期協助偵辦軍事案件,展現專業與公正立場。
三、專題報告有助了解維護軍事營區安全的現況,精進妥適處理軍事案件
本次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專題報告,由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針對「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提出專題報告,該條例作為官兵執勤依據,以遏止對軍事營區之窺探、情蒐等不法行為,有助與會者了解維護營區安全的現況,以求精進妥適處理軍事案件。
四、會議8則提案充分交換意見後作成決議,落實執行
除上開專題報告外,本次會議總計8則提案,經與會人員充分交換意見後獲致結論,作成決議,將送交各與會機關落實執行。
五、建立常態性聯繫機制,共同協力妥適偵辦軍法違紀案件
本次業務聯繫會議更強化檢察機關與軍事機關間之溝通協調,貫徹及落實歷次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決議,並讓偵辦軍法案件經驗得以延續,共同維護國家安全與軍事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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