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4.10.01》本署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預警保護民眾財產,精準阻詐,溯源偵辦詐欺集團。(詳附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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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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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預警保護民眾財產,精準阻詐,溯源偵辦詐欺集團
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綱領)2.0版今年開始施行,結合打詐新四法施行,以「運用AI防制」、「加強被害保護」及與「跨機關合作及公私協力」為重點目標。金融機構為阻詐最前線,為協助金融機構精準阻詐,並預警保護民眾財產,溯源偵辦詐欺集團,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於今(1)日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作金庫)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並邀請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致詞勉勵,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銀行局王允中副局長、臺北地檢署王俊力檢察長、新北地檢署郭永發檢察長、士林地檢署張云綺檢察長等首長到場觀禮。
法務部鄭部長表示:本次臺高檢署與合作金庫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意向書,擴大公私協力合作,協助金融從業人員精準阻詐,並獲取重大詐欺犯罪情資,溯源查緝詐欺集團;並強調「打詐綱領2.0」的核心目標是讓人民有感,在9月18日所舉辦之全國檢察長會議,法務部除促請各地檢署檢察長,對於詐團核心份子,包括車手,加強聲請羈押、查扣犯罪不法利得外,對於未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之詐欺行為人,應從重求刑、上訴,尤其求刑部分,為免詐團存僥倖心態,無視司法,應從法定刑之中度刑作求刑基準,臺高檢署亦已訂定以被害人損害金額為標準,增訂求刑參考表,供全國各地檢察署參酌。讓民眾真正有感政府守護民眾財產之決心。
臺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表示:臺高檢署為懲詐執行機關,與金管會共同合作,就第一線執法人員所發現與金融阻詐之相關議題,金管會均給予很大之協助,展現跨機關合作成果。本署所推行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此機制結合「預警保護民眾財產」及「期前溯源查緝詐團」,經由檢、警、金之異常交易通報機制,透過通報平台,提前攔阻,以減少被害人損害,本機制在全國各地檢署均已全面施行,為金融機構阻詐提供強力後盾,並減少民眾財損。感謝合作金庫與本署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將有助於精準阻詐及偵辦重大詐欺案件。
臺高檢署與合作金庫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意向書,運用金融科技全面聯防阻詐機制,分析掌握潛藏之不法金融帳戶,得以期前對不法帳戶採取風險管控措施,避免成為詐欺及洗錢管道,並藉由相互間所提供之可疑交易異常因子、參數模型及疑似重大金融詐欺不法情資,並結合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通報,攔阻不法洗錢金流、溯源查緝詐欺集團,共同懲阻詐騙,守護民眾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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