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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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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4.10.22 》本署與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預警攔阻異常金流,保護民眾財產,溯源偵辦詐欺集團。(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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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與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預警攔阻異常金流,保護民眾財產,溯源偵辦詐欺集團

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綱領)2.0版,以「加強被害保護」、「AI防制」為目標,並透過「跨機關合作及公私協力」,共同抑制詐欺犯罪。金融機構為阻詐最前線,為協助金融機構精準阻詐,並預警保護民眾財產,溯源偵辦詐欺集團,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於今(22)日與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南銀行)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並邀請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致詞勉勵,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銀行局王允中副局長、臺北地檢署王俊力檢察長、新北地檢署郭永發檢察長、士林地檢署張云綺檢察長等首長到場觀禮。

法務部鄭部長表示:「打詐綱領2.0」核心宗旨是讓人民有感。今年19月電信詐騙新收案件,占全般新收案件比為24%,與112年之新收案件占31%相較,有顯著之下降,這是跨機關、公私協力共同努力的成果,值得肯定。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為免民眾遭詐受損,已促請全國各地方檢察署偵辦重大詐欺案件,於不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以「短影音」之公告方式,使民眾知悉懲詐成效,及提醒民眾慎防遭詐騙。另為避免詐欺集團心存僥倖,應予從重求刑,臺高檢署並已訂定求刑參考表,供各地方檢察署參考,對於法院輕判部分,基於檢察官監督法院之公益職責,應提起上訴,促請法院妥適量刑,使民眾有感。

臺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表示:人頭帳戶為詐欺、洗錢之工具,要抑制詐騙案件,首要減少人頭帳戶。經法務部所推行之人頭帳戶案件總歸戶制度及金管會、金融機構之共同阻詐措施努力下,今年19月單純人頭帳戶新收案件數,與去年同期相較,下降近20%;且經金管會統計,今年9月之警示帳戶數,已呈現負成長之情形,均有顯著之成效。本署所推行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透過檢、警、金之合作,尤其在無被害人之第二層以上之洗錢帳戶或假投資詐騙之潛在被害人時,透過通報平台,由檢察機關主導提前攔阻被害人遭詐騙之財產,且可作為金融機構之強力後盾,得以減少被害人所受財產損害,有助於精準阻詐及偵辦重大詐欺案件。

臺高檢署與華南銀行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意向書,運用金融科技,全面聯防阻詐機制,分析掌握潛藏之不法金融帳戶,得以期前對不法帳戶採取風險管控措施,避免成為詐欺及洗錢管道,並藉由相互間所提供之可疑交易異常因子、參數模型及疑似重大金融詐欺不法情資,並結合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通報,攔阻不法洗錢金流、溯源查緝詐欺集團,共同懲阻詐騙,守護民眾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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