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

《新聞稿114.10.27 》本署與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檢銀聯防預警攔阻,溯源偵辦詐欺集團。(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27
  • 資料點閱次數:98

臺灣高等檢察署與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檢銀聯防預警攔阻,溯源偵辦詐欺集團

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綱領)2.0版,以「加強被害保護」為目標,並透過「跨機關合作及公私協力」,共同抑制詐欺犯罪。為協助金融機構精準阻詐,並預警保護民眾財產,溯源偵辦詐欺集團,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於今(27)日與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第一銀行)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並邀請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致詞勉勵,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銀行局王允中副局長、臺北地檢署王俊力檢察長、新北地檢署郭永發檢察長、士林地檢署張云綺檢察長等首長到場觀禮。

法務部鄭部長表示:「打詐綱領2.0」核心宗旨是讓人民有感。今年19月電信詐騙人頭帳戶新收案件,與去年同期相較,下降19%,這是跨政府機關及與金融機構共同努力的成果,值得肯定。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就像變形蟲一樣,捉摸不定,為免民眾遭詐受損,法務部已促請全國各地方檢察署偵辦重大詐欺案件,於不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以「短影音」之公告方式,為防詐、懲詐之宣導,提醒民眾慎防遭詐騙。另立法院已於1017日三讀通過《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包括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的計畫,將於11月間登記、發放民眾。法務部為防制及查緝此類詐騙,分析過去普發現金詐騙手法,並提供及促請臺高檢署邀集執法單位知悉,各地檢署並應建立通報機制,以加強防制及查緝。若金融機構發現有提領異常之情形,希望透過合作通報,防止政府普惠於民之良善美意,遭詐團利用為歛財之工具。

臺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表示:人頭帳戶為詐欺、洗錢之工具,要抑制詐騙案件,首要減少人頭帳戶,更有賴跨機關、公私協力,以高風險外籍人士遭詐團利用為人頭帳戶為例,於去年827日,經跨部會合作,將移工之出境等資料,介接予金融機構知悉,強化帳戶風險管控,經統計,今年18月之此類型警示帳戶發生數,與去年同期相較,已減少60%,有顯著之成效。另本署所推行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透過檢、警、金之合作,尤其在無被害人之第二層以上之洗錢帳戶或假投資詐騙之潛在被害人時,透過通報平台,由檢察機關主導提前攔阻被害人遭詐騙之財產,且可作為金融機構之強力後盾,得以減少被害人所受財產損害,並查扣詐欺集團犯罪資產,有助於精準阻詐及偵辦重大詐欺案件。

臺高檢署與第一銀行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意向書,運用金融科技,全面聯防阻詐機制,分析掌握潛藏之不法金融帳戶,得以期前對不法帳戶採取風險管控措施,避免成為詐欺及洗錢管道,並藉由相互間所提供之可疑交易異常因子、參數模型及疑似重大金融詐欺不法情資,並結合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通報,攔阻不法洗錢金流、溯源查緝詐欺集團,共同懲阻詐騙,守護民眾財產。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