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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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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4.12.04》本署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共同召開防制115年春節境外茶混充臺灣茶聯繫會議。(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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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共同召開防制115年春節境外茶混充臺灣茶聯繫會議

因應115年春節即將到來,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為防制境外茶混充臺灣茶違法行為,於今(4)日上午,邀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農業部農糧署、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在臺高檢署第一簡報室,舉行查察聯繫會議。

臺高檢署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自112年以來,每年春節前均召開聯繫會議,擬定防制境外茶混充臺灣茶策略方案,預防違法行為。本次會議決議針對烏龍茶、包種茶等系列茶產品展開查察行動,查察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春節前後。由臺高檢署督導所屬地方檢察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針對中大型茶葉銷售商進行布線查察;行政機關則由食藥署與農業部農糧署聯合稽查一般商舖市售年節茶產品,並委由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依法快速檢驗。各機關聯手自上中下游全面預防詐欺、產地標示不實及攙偽或假冒等不法混茶行為。

「保障合法,取締非法」為本次會議之結論。臺高檢署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基於預防勝於查辦原則,呼籲業者應誠信經營,以免觸法。臺高檢署並將持續攜手行政機關,督導地方檢察署指揮司法警察機關積極查辦,並透過查扣不法所得等手段,全力嚴查速辦、刨根斷源,遏阻境外茶混充臺灣茶之不法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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