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5.01.22》本署與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檢銀合作,預警保護被害人財產,溯源查緝詐欺、洗錢集團。(詳附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22
- 資料點閱次數:81
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檢銀合作,預警保護被害人財產,溯源查緝詐欺、洗錢集團
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綱領)2.0,以「減少詐欺發生數、降低財損數及填補被害人損害」為目標,並透過「跨機關合作及公私協力」,共同抑制詐欺犯罪。為協助金融機構精準阻詐,並保護民眾財產、溯源偵辦詐欺集團,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於昨(21)日與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滙豐銀行)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專案合作意向書,並邀請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致詞勉勵,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張嘉魁副局長、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王俊力檢察長、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郭永發檢察長、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張云綺檢察長等首長到場觀禮。
法務部鄭部長表示:打詐綱領懲詐2.0以嚴懲詐團、保護被害人為重點,打詐綱領2.0施行迄今剛滿一年,檢視懲詐成效,114年全年度,懲詐團隊查緝詐欺集團數為3,890件,與113年相較,增加47%;與金融機構攸關之單純人頭帳戶新收案件數,114年新收9.3萬件,與113年相較,下降19%,這是所有跨機關及公私合作,共同努力的成果。另法務部除促請各地檢署落實查扣、具體求刑、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外;在法制上,提出對「高額(100萬元)詐欺犯罪,提高法定刑責至三年以上」、「強化填補被害人損害,需自首、自白且於六個月內賠償全額之被告,始能獲得法院裁量減免刑責」、「增訂禁奢條款,作為量刑參考標準」修正草案,立法院在去(114)年12月30日已三讀通過,期盼可以有效抑制詐欺犯罪成長,讓民眾有感。
臺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表示:本署推行至全國各地檢署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目的在「預警」保護被害人財產及「即時」溯源查緝詐欺集團二大目的,由各地檢察署,結合司法警察,與在地之金融機構建立異常交易通報平台,尤其在被害人未查覺被害時,即時阻斷金流,守護民眾財產、快速溯源查緝,查扣詐團不法利得。檢視本機制於114年全年成效,共攔阻被新臺幣(下同)6.6億元,並協助各地檢署偵破多起重大案件,包括臺北地檢署所起訴斬金專案(被害人5,000多人,財損近200億元)、新北地檢署起訴入金機特殊洗錢52億元案,以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所起訴之神說集團吸金詐騙(被害人近3,000人,查扣32億元)等案件,成效良好。
臺高檢署與全球最大金融集團之一滙豐銀行簽署「可疑交易分析機制」合作意向書,強化國際合作,並作為金融機構阻詐後盾,得以期前對不法帳戶採取風險管控措施,避免成為詐欺及洗錢管道,並藉由相互間所提供之可疑交易異常因子、參數等資料,預警攔阻不法金流、保護民眾財產及溯源查緝詐欺集團。臺高檢署迄今共與十六家金融機構簽署打詐合作意向書,期盼擴大檢、銀聯防跨域合作,並結合各地檢署所推行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機制」,透過跨機關及公私協力,共同阻詐、懲詐,守護民眾財產。
附件下載
- 新聞稿.pdf546 KB 115-01-22 下載次數:23
- 照片1.jpeg984 KB 115-01-22 下載次數:14
- 照片2.jpeg1042 KB 115-01-22 下載次數:15
- 照片3.jpeg1620 KB 115-01-22 下載次數:13
- 照片4.jpeg1300 KB 115-01-22 下載次數: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