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5.05.25》本署針對毒駕犯行統合六大緝毒系統強力查緝、從嚴追訴、依法聲押、從重求刑。(詳附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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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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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針對毒駕犯行統合六大緝毒系統
強力查緝、從嚴追訴、依法聲押、從重求刑
臺灣高等檢察署為遏止新興毒品及毒駕案件之危害,於今(25)日特召開檢察機關等六大緝毒系統「強化毒駕查緝執法專案會議」,宣示自即日起至6月底,將結合各地方檢察署、警察機關及相關執法單位,全面啟動「全國毒駕掃蕩行動專案」,針對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違法行為,採取「強力查緝、從嚴追訴、依法聲請羈押、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及審慎考量是否准予易科罰金」之執法方針,展現政府打擊毒駕犯罪、維護公共安全之決心。
本次專案期間,檢察機關將針對毒駕案件全面強化偵辦作為,包括:
一、請各地檢署偵辦毒品濫用衍生之不能安全駕駛案件時,從嚴追訴,於判決量刑不當或有過輕之情形,應提起上訴,並就已經確定之判決,妥適決定是否准予易科罰金;如個案被告為毒駕累犯,或肇事致被害人傷亡,於符合羈押要件之下,應積極聲請羈押、具體求刑,並適時發布新聞,對外表達檢察機關嚴辦毒駕之立場與態度。
二、請警政署針對毒駕犯行嚴加查緝,強化毒駕相關臨檢作為。
三、請各緝毒系統嚴加查緝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並強化溯源。
四、各地方檢察署應與各地方政府警察局建立聯繫窗口,全面打擊並因應毒駕犯行之處置事宜。
五、針對毒駕肇事致人死傷之案件,一律送交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優先鑑定,作為檢察官偵查及聲請羈押之重要依據,以嚴懲重大毒駕犯行。
臺灣高等檢察署將持續統合六大緝毒系統溯源查緝及跨機關合作,全面壓制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間之犯罪鏈結,並嚴正警告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另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毒駕、危險駕駛等情形,應即通報警方,共同維護安全交通環境,守護全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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