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輔導科公告】檢送「自用車公路養管費7月開徵」及「公路養管費繳費攻略」海報電子檔各1份,請協助張貼宣導,請查照(詳如附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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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
- 115年度自用車及機車公路養管費(原汽燃費)自7月1日開徵,請於7月31日前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附件下載
- 法務部115年6月25日法秘決字第11500145990號書函.pdf148 KB 115-06-30 下載次數:6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115年6月24日北市監企字第1155010378號函.pdf276 KB 115-06-30 下載次數:7
- 繳費攻略.png6520 KB 115-06-30 下載次數:5
- 公路養管費海報.jpg7242 KB 115-06-30 下載次數: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