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5.07.06 》本署督導各地方檢察署全面掌握油品致癌物超標事件,結合民生犯罪聯繫平台依法查辦,全力守護國人食品安全。(詳附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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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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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督導各地方檢察署全面掌握油品致癌物超標事件,結合民生犯罪聯繫平台依法查辦,全力守護國人食品安全
近日部分市售大豆沙拉油經檢驗發現致癌污染物苯駢芘(BaP)超過法定限量標準,且部分問題油品已流向下游食品業者,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食品安全攸關國民健康及消費者權益,臺灣高等檢察署已即時督導各地方檢察署密切掌握案情發展,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強化檢、警、調及食品安全主管機關合作,積極查明事實,如有涉及刑責,將依法嚴查速辦。
一、即時啟動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整合跨機關查處量能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已於115年7月3日分案偵辦,由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會同臺中市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積極瞭解及調取相關資料。而本署亦已督導各地方檢察署與食品安全主管機關、調查機關及司法警察保持密切聯繫,透過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即時交換情資,掌握問題油品流向、污染範圍及行政查處進度,保持密切聯繫,共同研商後續查處及偵查作為,提升整體應變效率及查緝效能。
二、全面蒐證釐清事實,涉有刑責依法嚴查速辦
各地方檢察署透過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所得資料,應全面蒐集、核實相關事證、釐清有無不法。如查有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或其他相關刑事責任,將依法從速偵辦,嚴予究責,絕不寬貸。
三、尊重行政專業,落實行政稽查與司法偵查分工合作
食品污染原因及風險判定,仍應尊重食品安全主管機關之專業認定。檢察機關將本於偵查職責,以客觀證據為基礎,不預設立場、不枉不縱,持續結合行政稽查成果,全面核實相關事證,依法審慎判斷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兼顧程序正義與實體真實。
本署將持續督導各地方檢察署落實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功能,適時整合跨機關資源,滾動檢討偵查作為,迅速回應重大民生事件。並呼籲食品業者善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切勿心存僥倖;檢察機關將秉持「迅速、專業、精準」原則,依法嚴查不法,全力守護國人食品安全、消費權益及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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